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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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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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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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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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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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6年1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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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55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但结合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3季度国内经济受到内部增长动能不足和中美贸易冲突加剧的双重影响,经济增速继续下行,消费、投资和出口增速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回落。蔬菜、猪肉、鸡蛋等食品价格回升,医疗保健、旅游、房租等非食品价格亦小幅回升,3季度CPI有所上行。国内经济出现一定的滞涨格局,但通胀压力并不算大,货币政策继续宽松,定向降准实施,MLF超额投放,理财新规细则也有所放松,财政政策也释放一些积极信号,但受制于银行风险偏好下降且地方政府加杠杆空间有限,宽货币向宽信用传导效果不明显。银行间资金面相对宽松,资金利率下行较明显,即使是临近季末,资金面波动也不大。
海外方面,美国经济增长和就业数据超预期,加息和缩表如期推进,美债收益率回升。
虽然货币政策宽松,但受地方债供给超预期、通胀回升、宽货币向宽信用传导、中美利差持续压缩等因素影响,3季度债券收益率呈现先下后上的走势,债券品种的表现则出现一定的分化。资金面宽松更有利于信用债,信用债表现好于利率债;地方债供给加大后市场降低了对国债的需求,国开债表现好于国债。10年期国债、10年期国开债、5年期AAA中票、1年AAA短融、分别上行13BP、下行5BP、下行19BP和下行85BP。尽管货币政策相对宽松,但宽信用传导不顺畅,信用市场违约事件仍层出不穷。
3季度货币政策宽松以及一系列刺激信号的出台并没有给权益市场带来信心,市场对经济趋势性下行的担忧加剧,政策有效性存疑,权益市场表现不佳,各板块均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跌,3季度上证综指、沪深300、创业板指分别下跌0.92%、2.05%和12.16%。
债券方面,考虑到经济下行趋势明显,组合增加了利率债的投资。权益方面,组合仍以价值股为主,成长股为辅,由于权益市场表现不佳,组合降低了权益的投资占比。
展望2018年4季度基本面,国内经济仍面临“内忧外患”的双重冲击,基建投资增速预计有所回升但无法托底经济,宽信用传导不畅,经济仍面临回落压力,关注经济是否出现阶段性失速下行风险。短期内通胀存在继续回升压力,但在经济总体需求回落的环境下,价格上涨不具有持续性,预计不会对货币政策产生明显的干扰。
美国经济持续走强,在美联储加息和缩表的推动下,美债收益率仍存在阶段性走高的压力。当前中美利差较低,人民币仍存在一定的贬值压力,较低的中美利差压缩了国内利率债的下行空间。
预计货币政策仍将延续3季度的“宽货币+宽信用”的政策走势,考虑到海外处于加息通道,国内降息的可能性不大,降准和加大MLF投放仍将是央行放松货币政策的主要手段,资金面预计将延续3季度以来偏松的格局。
展望后期债市,地方债供给压力在4季度将明显减缓,在基本面下行和货币政策宽松推动下,利率债存在阶段性下行机会,其中3年期和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绝对收益率仍较高,且资金面宽松下这类期限的品种下行机会更大些。当然,需要关注短期通胀回升和美债收益率上行对利率债的阶段性压力。中高等级信用债信用利差已经压缩,但考虑到当前的基本面和政策面,信用债仍具有较高的杠杆操作价值,当然,信用风险仍需要加强防范。
权益市场对经济下行的担忧无法消除,而各项宽松政策落实效果一般,对股票市场的信心提振作用不大。预计四季度权益市场的机会不多,需要等待中美贸易战冲突能否告一段落、各项宽松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等因素对股市的提振。
组合操作计划上,由于组合规模较小,债券投资仍主要是利率债为主,并增加利率债的波段交易机会;在股票市场情绪较低的情形下,降低权益投资比例,控制净值回撤。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8年3季度,景盛双息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2%;
2018年3季度,景盛双息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4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从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8月7日,从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9月28日,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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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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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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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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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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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1、2018年2月12日,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股票代码:600036)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等问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三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出具银监罚决字〔201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招商银行罚款65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合计6573.024万元。
本基金投研人员认为,招商银行资产规模超过6万亿,所在区域经济都较为发达,资产质量较好,本次处罚对招商银行信用资质影响不大。基于以上判断,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招商银行进行了投资。
2. 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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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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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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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6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