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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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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华鑫消费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12月3日正式生效。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本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

2、基金经理任职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毕基金经理注册;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内部相关制度和流程,通过流程和系统控制保证有效实现公平交易管理要求,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分析,确保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各项公平交易制度及流程。

经对报告期内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上延续了之前的操作思路,在成长股、价值股和周期股中精选优质的龙头公司进行配置。

2018年第3季度,市场整体呈现震荡下行的趋势。在内外部压力的同时作用下,市场预期经济面临下行压力,通胀面临上行压力。在这样的背景下,市场仍以结构化行情为主。以银行、保险为代表的金融板块和以石油石化、钢铁为代表的周期板块涨幅靠前,而以家电、医药和轻工为代表的消费板块和以电子元器件为代表的科技成长板块跌幅较大。基于经济下行压力对消费板块负面影响的判断,同时跟踪到部分周期品的价格出现了较为强势的上涨,本基金减持了消费板块个股,增持了周期板块个股。

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本基金仍将采取适度均衡、精选个股的投资策略,重点将集中在三大方向:第一,着力于寻找具有广阔发展空间的行业和个股,特别关注消费升级、新能源汽车、科教文卫、人工智能、大数据、基因治疗等领域;第二,关注周期行业;第三,关注以效率增进为目标的国企改革相关标的。

展望4季度,随着中美冲突复杂性的升级,市场对经济的预期也在不断调整。整体来看,不必过度悲观。短期方面,为了对冲中美冲突的影响,政府在税收、财政、货币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长期方面,很多之前很难推进的内部改革,在贸易战这个外部压力下,正在加速开展,比如财税体制、科技创新、对外开放、农业农村、房地产等领域,而这些改革,将把中国的国家竞争力带上一个新的台阶。同时,经济的波动本身就是对优秀企业的筛选过程,市场的剧烈波动,也是基金建仓优秀企业的好时机。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截至2018年9月30日,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6689元,累计份额净值为0.6689元,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0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53%。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外,其余的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018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自律处分信息,对光大银行在“17古纤道SCP001”和“17古纤道SCP002”债务融资工具的尽职调查阶段未发现其存在逾期且未偿还的债务、调查底稿中未体现对企业信用记录的调查工作,以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未及时督导披露债务逾期和资产抵质押的重大事项信息等行为给予光大银行诫勉谈话处分。

2018年6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发布《宁波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银监罚决字〔2018〕6号),对宁波银行以不正当手段违规吸收存款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60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基金投资光大转债(113011)和宁行转债(128024)的决策流程符合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上述情况,本基金管理人进行了分析和研究,认为上述事件对光大转债和宁行转债的投资价值未造成实质性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上述公司进行跟踪研究。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基金募集的文件;

2、本基金基金合同;

3、本基金托管协议;

4、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还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下载。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6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