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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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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高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0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南方高元”。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南方高元A

南方高元C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次数为4次,是由于投资组合接受投资者申赎后被动增减仓位以及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所致。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经济表现较弱,1-8月工业增加值累计同比增长6.5%,投资数据继续回落,其中基建跌幅较大。信贷规模有明显回升,不过增量主要来自票据,社融受非标收缩影响表现相对较弱。为此,7月央行出台了宽信用的鼓励政策,并且在三季度持续向市场投放流动性。因此债市在三季度持续上涨,信用债表现好于同期限国开债。

三季度权益市场延续跌势,上证综指下跌0.92%,沪深300下跌2.05%,中小板和创业板大跌11.22%和12.16%。转债市场表现相对坚挺,二季度中证转债指数上涨2.68%。

投资运作上, 组合7月加仓了信用债,整个三季度在债券仓位上较为积极,并且始终没有参与股市的反弹,因此组合在整个三季度没有受到权益波动的影响,反而取得了一定正收益。预计四季度基本面难言企稳。利率债方面,汇率和通胀等因素依然对短期的走势构成压力,但内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对外贸易形势也越发复杂化,利率下行的中长期条件依然成立。信用债方面,信用风险事件仍在不断出现,民企和城投平台的再融资压力不可忽视,对中低等级信用债需要谨慎择券,密切关注发行主体再融资能力变化,加强对持仓债券的跟踪和梳理,严防信用风险。权益市场方面,股市和转债估值处于历史底部区域,但市场情绪较为脆弱,需要自下而上挖掘个券。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份额净值为1.0583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2%,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0.34%;本基金C份额净值为1.0554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2%,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0.34%。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不适用。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12中泰债(证券代码112070)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017年9月,发改委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认定公司在2016年销售聚氯乙烯树脂过程中存在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事实,要求公司停止该行为并处以罚款。

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投资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5.11.3其他资产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申购、赎回或买卖本基金的情况。

§8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9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申购份额包含红利再投资和份额折算。

9.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0备查文件目录

10.1备查文件目录

1、《南方高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南方高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南方高元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3季度报告原文。

10.2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31-33层。

10.3查阅方式

网站:http://www.nffund.com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