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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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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岑国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新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新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8-06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10月25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2018年10月24日至 2018年10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岑国建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6,748,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43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5,750,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18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97,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46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998,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9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000,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97,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469%。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岑国建先生、周国英女士、胡清女士、宋小明先生、殷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岑国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4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3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4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2、选举周国英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3、选举胡清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4、选举宋小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5、选举殷铭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钟德刚先生、叶建荣先生、余丹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前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钟德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4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1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2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2、选举叶建荣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3、选举余丹丹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4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岑建江先生、罗杰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罗跃冲先生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岑建江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2、选举罗杰波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7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竺艳、王淳莹

3、结论性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师事务所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8-064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10月25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6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情况

1、非独立董事:岑国建先生、周国英女士、胡清女士、宋小明先生、殷铭先生;

2、独立董事:钟德刚先生、叶建荣先生、余丹丹女士。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其中余丹丹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第二届监事会成员情况

1、股东代表监事:岑建江先生、罗杰波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罗跃冲先生。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第二届监事会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中不存在最近两年内担任过 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三、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姜卫韬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公司其他职务。姜卫韬先生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其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8-065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决定于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经全体董事推选,会议由岑国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选举岑国建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及工作性质进行合理分析与评判后,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岑国建先生、钟德刚先生、叶建荣先生;其中岑国建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见附件);

2、提名委员会:叶建荣先生、余丹丹女士、岑国建先生;其中叶建荣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见附件);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钟德刚先生、余丹丹女士、岑国建先生;其中钟德刚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见附件);

4、审计委员会:余丹丹女士、叶建荣先生、岑国建先生;其中余丹丹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会主任委员(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宋小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周国浩先生、汤杰先生、冯文海先生、伍旭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伍旭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简历见附件)。

伍旭君女士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574-63537088;办公传真:0574-63537088;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办公邮箱:china@zd-motor.com。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方新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费井旺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九、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

董事、高管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1、岑国建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电气技术专业,大专学历。曾就职于宁波长江电机厂、慈溪革新电机厂,1998年至2006年7月担任展运机械执行事务合伙人,2006年8月至2015年8月担任中大有限董事、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岑国建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周国英女士的配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周国英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至2006年7月任展运机械财务部经理,2006年8月至2015年8月担任中大有限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周国英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4.39%,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岑国建先生的配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胡清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1年至2015年8月担任中大有限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胡清女士通过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052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国英姐姐的女儿;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宋小明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江西省吉安桐坪卫生院、江西燕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至2015年8月任中大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宋小明先生通过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06%,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殷铭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武钢第二职工医院、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3月至2015年8月担任中大有限董事,现任宁波华慈蓝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武汉楚天融智创投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总监,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殷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钟德刚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杭州电子仪表设备厂、杭州水泵总厂。现任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副教授,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钟德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叶建荣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慈溪市方圆法律服务所,现任浙江煜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叶建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余丹丹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2010年2月至今,担任慈溪弘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总经理助理、审计业务七部部门经理。

截至目前,余丹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周国浩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宁波长江电机厂。1998年至2006年7月任展运机械生产部副总经理,2006年8月至2015年8月任中大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国浩先生通过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067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汤杰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贵州柴油机总厂、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贵州华烽电器总厂(188厂)、贵州华烽上海烽华公司、贵州华烽汽车零部件分公司、贵州华烽机电分公司。2010年至2015年8月任中大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汤杰先生通过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06%,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冯文海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曾就职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至2015年8月任中大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冯文海先生通过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06%,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方新浩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浙东化工二厂、宁波慈兴轴承有限公司、慈溪迅蕾轴承有限公司、慈溪信邦联合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任中大有限财务总监;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方新浩先生通过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052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伍旭君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至2015年8月任中大有限总经理助理;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伍旭君女士通过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0262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费井旺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先后就职于新中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公司、宁波三A集团有限公司、慈溪市汇丽机电有限公司、浙江富迩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6月至2015年8月任中大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内审部经理。

截至目前,费井旺先生通过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0412%,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8-066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决定于2018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岑建江先生主持,经会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岑建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相同(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

监事简历

1、岑建江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慈溪风扇厂、慈溪钱江机床厂、宁波鸿达电机模具有限公司,1998年至2006年7月任展运机械生产部副总经理,2006年8月至2015年8月任中大有限生产部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岑建江先生通过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067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罗杰波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樟树乡石棉厂、慈溪市汇丽机电有限公司。2007年至2015年8月任中大有限生产部直流车间主任、采购科科长,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罗杰波先生通过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03%,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罗跃冲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慈溪市汇丽机电有限公司、慈溪钱江机床厂。2002年至2006年7月任慈溪市展运机械配件厂(普通合伙)生产部车间主任,2006年8月至2015年8月任宁波中大力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减速器事业部部长。

截至目前,罗跃冲通过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04875%,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18-067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