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马建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卫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乐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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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今年以来一直加快深化改革,加强内部资源整合,提升管理水平,加大营销力度,积极推动数字化转型,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尽管如此,受整个行业形势的影响,预计公司期刊、图书销量将仍有可能下滑,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亦有可能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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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8-063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8年10月24日、10月25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函证,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自查,公司没有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8-055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惠州市读者文化公园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惠州市读者文化公园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临2018-05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公告》(临2018-058)。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临2018-059)。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 2018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8-056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现有监事4人,实际参会监事4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8-057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惠州市读者文化公园项目
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该合作项目可能会受国家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能否按原计划建成、产业招商及运营是否可达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在项目建成后是否如期取得可分得房产的产权证书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未来的收益分配可能会因相关政策和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成后该部分房产的市场价值尚不确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强化项目管控,防范经营风险。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惠州市读者文化公园项目”将以“读者”IP为核心,以“读者”文化为主题,以文化创意产业为导向,将项目打造成为惠州一个开放性的文化公园、城市的文化地标、城市的精神堡垒。项目计划以数字出版、艺术展会、艺术创意、文化体验等文化创意产业作为街区主要商业业态。项目由公司与惠州市秋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谷集团”)、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读者数码”)、惠州市读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读者”)合作建设、运营。公司仅负责授权惠州读者使用“读者”字号、商标及商誉,不再进行资金投入。项目由秋谷集团主导并承担全部资金投入,惠州读者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具体运营。
惠州读者已于2018年1月30日取得惠州市惠城区南部新城东区8-03-01地块使用权(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040223号),土地用途为科教、商服用地,规划建筑总面积66668.4平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66667平米(其中商业50000平米)。项目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前取得项目建设施工许可证,建设周期约4年,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竣工投入使用。
(二)合作各方的基本情况
1.惠州市秋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惠州市秋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92996845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6年9月27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曹建生
住所:惠州大亚湾西区龙山七路秋谷阳光园11栋201号房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国内贸易(不含国家前置审批的项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审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目前,秋谷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2.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读者甘肃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551296186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5月11日
注册资本:2,141.18万元
法定代表人:金大时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0号
经营范围:图书、报刊、电子书的批发零售;软件、硬件开发、销售及维护;电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教育仪器及设备的批发零售;网络技术服务(不含互联网);电子阅读器的生产、销售与内容推广;电子出版物总发行业务;电子出版物(限于电子书)复制业务,包括:出版物内容的数字转换、编辑加工、数字芯片植入;电子版权贸易;企业管理咨询;通讯设备的生产、销售;商业贸易;文化教育产品;工艺品销售;商品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的进出口除外);互联网出版经营业务,包括:中国内地已正式出版的图书、期刊内容的网络(含手机网络)传播;增值电信经营业务,包括: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含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内容;电子商务;广告代理、发布业务;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包装、销售(包括:居家用品类、办公文具类、生活百货类、电器类、服饰类、食品类);信息咨询、五金(交电)、仪表仪器,家具及装饰材料、建材材料,化工产品的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机械设备租赁、安装、维修服务;废旧物资回收;仓储服务;电商咨询管理服务;网络应用平台的研发及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公告日,公司持有读者数码85%的股权,读者数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惠州市读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惠州市读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2MA4UWA5G6R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6年10月9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金大时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斑樟湖东鑫大厦A座2604房
经营范围:工业园区招商与运营,项目投资运营,电子网络建设与运营,版权代理,会展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截止目前,秋谷集团持有该公司90%股权;读者数码持有该公司5%股权;公司持有该公司5%股权,系受让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该公司股权(目前正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2018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惠州市读者文化公园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方式
1.甲(公司)、乙(秋谷集团)、丙(读者数码)三方同意以项目公司丁方(惠州读者)为实施主体进行项目地块的合作开发,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计容建筑面积为166667平方米(其中商业服务业设施建设面积≤50000平方米),容积率为≤2.5,具体规划方案以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结果为准。
2.由甲方授权丁方有偿使用“读者”字号、商标及商誉(包括宣传中明示或暗示含有读者及其相关品牌的使用)等,必要时乙方或丁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出具书面授权文件。如发生以下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要求终止或调整授权使用方式和范围:用于本合作项目之外的;乙方转让丁方股权导致丁方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该项目定位和性质发生重大调整的。
3.丁方(项目公司)设董事会,由3人组成,乙方委派两名董事,甲方委派1人,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甲方对聘任总经理事项具有否决权。
4.乙方承担项目建设全部资金投入,包括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相关证件、水电、通讯、有线电视、地块项目设计、审批报建等及项目开发建设配套设施的所有资金投入。甲方和丙方除认缴丁方注册资本外,不再进行资金投入。
5.地下停车场(含人防地下室)不计入建筑容积率,按照惠城区规划建设局及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要求进行建设,甲、丙双方按照使用性质对车位及其他可以进行分配的物业各按5%的比例享受权益并承担义务(人防车位和地上车位除外)。
6.甲、丙双方同意配合乙方和丁方进行项目运作,除以公司股东身份行使股东权利和依据本合同享有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外,甲、丙双方不得以其他方式干预丙方对项目的运作和丁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二)合作分成
1.本项目在乙方的主导下,筹集资金、合作开发并进行市场化运作。甲方负责项目文化产业指导和服务,并授权丁方使用商标、字号及商誉。
2.甲、乙、丙三方同意,项目建成后丙方分得的计容建筑面积8300平方米房产(其中2500平方米为可售房产,5800平方米的自持房产。自持房产为拥有所有权,但未经批准不得出售的房产)。甲方权益分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读者”商标、字号及商誉等特许权使用费,2018年-2021年,丁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商标使用费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整(¥:360万元),四年共计人民币壹仟肆佰肆拾万元整(¥:1440万元);每年11月30日前,丁方应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款项。第二部分为项目建成后分得计容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房产(该部分物业为自持物业,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持有);项目其余房产物业均归乙方所有。期间,甲、乙、丙三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产生的债务及法律责任均由各方自行解决和承担,前述比例按照实际建筑面积分配。
合作项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4年完成项目建设,原则上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开发建设并完成房产分配,如因政策、政府审批等非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的,甲方及丙方同意分配时间相应顺延。
3.“读者”商标、字号及商誉等特许权使用费及各方分配房产面积的方案,系三方充分调研评估并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达成,不再因房价、汇率、税费、产业政策等经济或非经济因素引起的变化而调整。
4.甲方、丙方所分得的房产,除自用外,如需对外销售时,可委托乙方或丁方代为销售,房产销售所产生的税费按政府规定由甲方、丙方自行承担。
5.甲方和丙方分得的房产应为通过项目所在地政府验收之后无产权争议和质量问题的房屋。
6.甲方和丙方分得的房产暂定为自编栋号E栋,自下而上优先选取,如有不足部分以高层商业用房予以补足,待方案经过政府审批通过后予以确定。
7.乙方及丁方保证分配给甲方、丙方的房产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等权利受限的情形,否则乙方对此或由此产生的责任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8.如因政策及地方政府要求,甲方及丙方应分得的房产暂不能取得产权证,则以协议方式移交,可委托丁方代为经营管理,所有收益均归属于甲方及丙方,具体事宜另行约定。
(三)交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充分理解并配合乙方对项目公司的运营管理。
(2)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读者”字号、商标、商誉供丁方使用,以及提供项目文化定位的指导。
(3)对分得房产所涉及的税费及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按相关规定自行承担。
(4)甲方有权对项目提出合理的建议和并对项目的实施及运营进行监督。
2.乙方和丁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由乙方主导丁方的经营管理,甲方和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干预。
(2)乙方负责项目的策划、设计、报建、建设、监督、办理权证等管理工作。
(3)乙方和丁方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将甲方和丙方分别应得的房产经政府部门验收后交付甲方和丙方,同时保证交付给甲方和丙方的房产不得附带欠款及其他债务。
(4)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全部建设资金筹集。
(5)乙方和丁方保证有充足实力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开发及运营工作,保证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甲方和丙方应得权益。
(6)乙方和丁方负责合作项目的商业化运营并确保合作项目所涉的开发、营销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政策规定及本协议的相关约定。
3.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向丁方按时足额缴纳注册资本。
(2)在甲方指导下,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并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充分理解并配合乙方对项目公司的运营管理。
(3)对分得房产所涉及的税费及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由丙方按政府规定自行承担。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及交易各方的违约责任等
1.生效条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该合同由四方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司公章之后生效。
2.交易各方违约责任:
(1)若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或非因甲方和丙方原因中途停工而导致项目终止,清算后的权益由甲、乙、丙三方按各自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分配。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及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否则应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3)合作期间如发生纠纷,三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与其他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能进一步发挥“读者”品牌价值,以知名文化品牌带动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次合作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增强“读者”品牌运营能力,挖掘品牌价值,积累品牌管理经验,对公司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惠州市读者文化公园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公司自2018年-2021年将每年增加当期收益360万元,属于经常性损益;项目建成后公司可分得该项目房产5800平方米自持房产。读者数码可分得项目房产8300平方米,其中2500平方米为可售房产,5800平方米为自持房产。项目建成后该部分房产的市场价值尚不确定。项目计划于2022年底建成,公司及读者数码对该部分房产暂无明确的使用计划。相关事宜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该合作项目可能会受国家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能否按原计划建成、产业招商及运营是否可达预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在项目建成后是否如期取得可分得房产的产权证书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未来的收益分配可能会因相关政策和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成后该部分房产的市场价值尚不确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强化项目管控,防范经营风险。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8-058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背景
(一)调整原因
2018 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调整日期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但考虑到财务报表的信息披露时效性等实际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于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正式调整。
二、会计报表调整后的情况
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后,公司编制 2018 年第三季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科目的列报,并相应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数据:
(一)资产负债表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二)利润表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顺序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三、会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同意本次的公司会计报表格式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8-059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向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刘顺芳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向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李向勇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附:
李向勇简历:男,汉族,198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8月至2018年5月先后任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部法律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专员;2018年6月至8月任公司证券法律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证券法律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读者大道568号
电话:0931-8773217
传真:0931-8773217
邮箱:lixiangyong@duzhe.cn
证券代码:603999证券简称:读者传媒公告编号:2018-060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15日
至2018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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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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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三)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读者大道568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李向勇联系电话:0931-8773217 传真:0931-8773217。
(三)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读者大道568号 邮政编码:730000。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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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8-061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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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存在差异,仅供各位投资者参考。
教材教辅业务:教材品种、销量基本保持平稳,教辅品种、销售有小幅调整,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0.44%,同时受纸张涨价因素的影响,教材教辅的毛利率下降4.44%。
一般图书业务:公司积极开发选题,增加图书品种,开发新客户,拓展销售市场,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8.23%。
期刊业务:因受大众阅读习惯的改变和移动互联网新媒体的冲击,销量呈下降趋势,加之国内纸张等原材料价格上涨,虽然因第三季度主刊定价提高等因素影响,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60%,但综合毛利率有所降低。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8-062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有关董事和高管任职
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马永强、王卫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马永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甘政任字[2018]41号),马永强先生已任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编辑;王卫平先生已任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因此,马永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王卫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马永强先生、王卫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马永强先生、王卫平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马永强先生、王卫平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将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并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公司财务总监空缺期间,由董事会秘书杨宗峰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马永强先生、王卫平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公司代码:603999 公司简称:读者传媒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