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裕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子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中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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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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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裕陆
日期: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65 股票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 2018-043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0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8年10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裕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8年第三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加快发展公司直营业务,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陕西水星家纺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注册名称为准),主要负责公司未来在陕西地区开设直营专卖店和商场专柜的经营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65 股票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18-044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0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8年10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媛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8年第三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加快发展公司直营业务,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陕西水星家纺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注册名称为准),主要负责公司未来在陕西地区开设直营专卖店和商场专柜的经营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18-046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固定收益保本型。
● 委托理财期限: 177天;92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即由原有授权的人民币0.8亿元额度增至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4.8亿元)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27)。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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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授权的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自有闲置资金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次)。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银行对公客户结构性存款协议》;
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结构性存款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 25日
公司代码:603365 公司简称:水星家纺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