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延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发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发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影响营业利润的主要情况
营业成本增加34.78%,原因是上期主营业务成本中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冲回3126.29万元影响。
税金及附加增加47.39%,主要原因是本期缴纳增值税多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增加418.2%,主要原因是三年以上应收账款和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减少65.23%,原因是对外投资的联营企业利润有所下滑。
资产处置收益减少-109.02%,原因是上年同期政府拆迁补偿款137万影响。
综上所述影响营业利润减少1568.27%。
二、其他指标
预付账款较年初增长47.42%,主要是原材料价格上涨,供应商多要求预付款发货。
存货较年初增长77.57%,主要是在执行项目较多。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156.28%,主要是本期购进原材料增多,进项税留抵税额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长31.78%,主要是本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额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37.63%,主要是本期预付款购置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相继验收。
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05.78%,主要是订单增加较多。
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93.69%,主要是本期期末应交增值税和所得税较少。
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74.19%,主要是上年融资租赁项目代收货款今年转出。
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48.39%,主要是15000万元长期借款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
少数股东权益减少51.55%,主要是合并范围内的非全资子公司亏损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2.42%,主要是订单增长较快,预收款款较多,同时,加强了应收账款催收力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9.16%,主要是本期无重大股权投资。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83.04%,主要是本期回款较好,银行借款减少。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增加208.73%,主要是近期人民币贬值,汇率变动较大。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延丰
日期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ST蓝科 编号:临2018-041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等资料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5日。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蓝滨公开转让上海二期基地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挂牌出售资产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ST蓝科 编号:临2018-042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等资料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5日。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括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公告备查文件:
1.蓝科高新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ST蓝科 编号:临2018-043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贾晓枫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贾晓枫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贾晓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贾晓枫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贾晓枫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晓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贾晓枫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与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连续高效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建议增补陈晓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
陈晓红:女,1978年1月出生,华中科技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管理学硕士。曾任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财务部主任助理、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财务部副主任、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财务部常务副主任、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财务部主任、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财务总监。现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ST蓝科 编号:临2018-044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为了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法定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相关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同时不再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和友好协商,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9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ST蓝科 编号:临2018-045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3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1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00元。截至2011年6月15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270,176.88元,募集资金净额827,729,823.12元。募集资金净额已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11年6月1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1006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支行两个专项账户;2011年8月8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议案》,(该决议已于2011年7月20日进行了披露);上海蓝滨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干巷支行两个专项账户。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1年6月2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营业部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2月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石化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干巷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
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为便于账户管理,将募集资金专户结余资金(利息)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以销户当天结余资金为主),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签订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营业部将结余利息10,473.62元转入基本账户,暂不做销户处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继续有效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ST蓝科 编号:临2018-046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滨”)拟将其所持有的位于上海市吕巷镇和平村3150号的67,095平方米(约合101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其上19,247.67平方米的地上房屋建筑物以进场挂牌交易方式进行对外转让,最终转让价格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予以确定。
● 本次转让尚无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评估结果尚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确认;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上海联合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转让价格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予以确定,最终以上海联合交易所挂牌交易成交价格为准。本次交易通过上海联合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可能存在流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蓝滨”) 拟将其所持有的位于上海市吕巷镇和平村3150号的67,095平方米(约合101亩)土地和其上19,247.67平方米的房产以进场挂牌交易方式进行对外转让,最终转让价格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予以确定。
(二)董事会审议决策情况
2018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蓝滨公开转让上海二期基地资产的议案》。
会议同意,由上海蓝滨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在上海联合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有的位于上海市吕巷镇和平村3150号的67,095平方米(约合101亩)土地和其上19,247.67平方米的房产,最终转让价格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予以确定,同时会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上述项目地块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挂牌价格、签署相关协议、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
(三)交易已取得的批准
1、国资审批程序
由于上海蓝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国有控股企业,本次交易需履行国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已取得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出具的《国机集团关于同意蓝科高新所属上海蓝滨转让上海二期基地土地和房产的批复》(国机财[2018]408号),同意公司所属上海蓝滨将其持有的位于上海市吕巷镇和平村3150号的67,095平方米(约合101亩)土地和其上19,247.67平方米的房产以进场挂牌交易方式进行对外转让。最终转让价格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予以确定。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是公司立足于主产业持续发展经营前提下,有计划的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实现投资收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标的经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严谨客观评估,转让价格基于相应资产评估价值并将经公开挂牌后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
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四)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评估结果尚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确认;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上海联合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上海蓝滨是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干巷镇荣昌路505号
3.法定代表人:张延丰
4.注册资本:29800万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主要经营范围:石油、石化、海洋、冶金、电力、环保、轻工、食品、市政行业的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安装与工程承包、工程监理、设备监理,压力容器(具体项目详见许可证)制造安装维修,空冷器、板式换热器、海洋设备、石油钻采设备、机电成套设备、轻工食品设备、石化配件、金属材料及金属结构件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以上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国内外贸易、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除危险化学品),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挂牌转让资产,尚无确定的受让方。
三、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标的
1.标的名称及类别
交易标的为上海蓝滨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和平村315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金字(2010)第004769号。
(1)土地状况
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用途:工业用地;
宗地号:金山区干巷镇10街坊23/2丘;
宗地(丘)面积:67095平方米;
使用权面积:67095.0平方米;
使用期限:2007年6月1日至2054年5月4日。
(2)房屋状况
建筑面积:19247.67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19247.67平方米,分摊面积0。
2.权属情况说明
本次挂牌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资产情况说明
2007年6月,上海蓝滨取得该地块,成交价格为1981.77万元(含土地出让金1870.36万元,耕地占用税、契税等111.41万元)。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建设用地面积101亩(67,095㎡),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4年5月4日。自建房屋建筑物原值为6154.36万元。
(二)转让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和平村315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尚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确认),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房屋建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及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经评估,上海二期基地地块项目资产账面价值5142.62万元,评估价值9642.57万元,增值额4499.95万元,增值率87.5%。。其中,房屋建(构)筑物评估净值增值原因主要为:评估采用的经济使用年限大于企业会计折旧年限;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委估宗地取得时间较早,近年来上海市工业发展增长较快,带动工业用地价格上涨。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内容将通过公开市场挂牌交易的方式进行,交易合同或协议将根据公开市场挂牌交易情况及结果另行签署。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其他安排未定。
六、转让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立足于主产业持续发展经营前提下,有计划的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实现投资收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财务结果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本次交易因国家政策原因,交易过户完成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 备查文件:
1、蓝科高新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ST蓝科 编号:临2018-047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4000万元。
● 使用期限:自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为提高配股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公司申请使用部分闲置配股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3]1534号文《关于核准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蓝科高新向老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3,520.00万股。蓝科高新于2014年1月22日完成向老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3,452.82万股,每10股配1.1股,每股配股价格为人民币5.68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9,612.02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244.71万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67.31万元。截至2014年1月2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4]000051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专项账户。
二、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8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肆仟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2018年10月19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肆仟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截止2018年10月19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2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应结余余额4,167.3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4,416.11万元,差异系获得存款利息236.13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58万元,尚未转出垫付发行费用13.25万元。
2、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2016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LNG加气机与泵撬设备】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拟投资总金额5,500万元,计划使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4,800万元,其余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蓝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与上海雷尼威尔物联网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控股子公司)。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进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归还。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ST蓝科 公告编号:2018-048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1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12日
至2018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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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6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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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
4、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5、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6、参会登记不作为A股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汇丰东大街588号801室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18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六、其他事项
(一) 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汇丰东大街588号
联 系 人及联系电话:
李旭杨 (021)31021798
杨颜丞 (021)57208550
传真: (021)57208182
(二)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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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1798 公司简称:*ST蓝科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