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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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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8-045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太平洋资管、兴业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合计14亿元

● 委托理财类型:银行、资管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6月5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请详见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8-026)。

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效益,自2018年9月27日起截至2018年10月24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简称“本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简称“华夏银行”)、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太平洋资管”)、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简称“华夏银行”)委托理财合计14亿元,请详见委托理财明细表(附)。

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年6月5日,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请详见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8-026)。

二、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风险控制分析

委托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委托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产生波动。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的审批、实施及风险控制等进行了规定,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委托理财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的审批、实施及风险控制等进行了规定,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投资风险。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较低风险委托理财,不会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及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产品说明

(一)华夏银行858号增盈定制理财产品

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债券远期、金融债、央行票据,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投资品,以及通过信托/资管计划投资于委托债权、各类受(收)益权、应收账款等其他投资品。

(二)太平洋资管太平洋第1713号理财产品

主要投资于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协议存款(含各类带赎回权的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

(三)兴业银行金雪球-优选理财产品

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次级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债权投资计划、基金专户及上述资产的受益权/收益权,证券投资结构化信托产品的优先级受益权、投资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的股票收益权产品、以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为基础资产的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经我行有权审批部门审批同意的,符合兴业银行规定的风险可控的其他各类交易性融资产品等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

四、委托理财累计金额

截至2018年10月24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67.25亿元;自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起,累计发生额为71.25亿元。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附表:

委托理财明细表

到期赎回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