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18-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7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18年10月9日召开的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分红派息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最新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3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3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11月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10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11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10月24日至登记日:2018年 10月3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 47 号光大国际贸易中心二层西侧

咨询联系人:李倩雯

咨询电话:0756-3882955

传真电话:0756-335273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