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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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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葵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青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8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阮建锐先生召集,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发出表决票3张),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收回有效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6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其它相关要求,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截至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时,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7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召集,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发出表决票9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9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进行适当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该通知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止。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规定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2018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具体列报项目及金额调整如下表: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6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0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的要求,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生产量、销售量及库存量

单位:吨

二、主要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单位:元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吨

2018年1-9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塑胶原料,受石油等大宗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采购价格同比上涨幅度较大。

四、以上经营数据来源于公司2018年1-9月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27日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