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10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57版)

2018-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版)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刘伟国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8-109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_刘书锦_,作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刘书锦

2018年10月 25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18-105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2018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惠州市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

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林先生、刘德威先生、余祥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书锦先生、刘伟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与本次决议通过的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会对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2018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公司拟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董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公司拟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董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由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拟授予的股票期权份额,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97人调整为95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000万份变更为993.6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权期权数量由915万份调整为908.6万份,预留份额仍为85万份。

董事刘德威、余祥斌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2018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详见2018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德威、余祥斌回避表决)

五、《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不能授予股票期权或者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同意确定以2018年10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95名激励对象908.6万份股票期权。

董事刘德威、余祥斌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8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德威、余祥斌回避表决)

六、《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林,男,1959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职称。曾在广东省广州军区部队服役,并在广东省惠州市财校和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历任广东天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京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惠州中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杨林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37.26%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林先生与本公司总裁刘德威先生为亲属关系,除此以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德威,男,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广东省轻工学校讲师,惠州市天元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中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裁。

刘德威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0.46%股份;刘德威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林先生为亲属关系,除此以外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余祥斌,男,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曾在中国南光进出口总公司和北京华夏国际企业信用咨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余祥斌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0.20%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书锦,男,1969年出生,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甘肃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甘肃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融资八部部门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杭州营业部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控制部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深圳)执行总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现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兼任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812)独立董事、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000403)独立董事、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247)。201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书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伟国,男,198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国家税务局、广东省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务员;现任现任惠州市科创产业金融促进中心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华信安普(深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顾问,广东睿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战略顾问,广东六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战略顾问。2016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伟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