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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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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金建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雅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雅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注:报告期内经销商数量含乌毡帽、嘉善等全部子公司的经销商。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涉及被收购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款的进展。

根据2015年6月11日公司与朱清尧签订的《关于绍兴县唐宋酒业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8,160万元收购朱清尧持有的浙江唐宋绍兴酒有限公司(简称:唐宋酒业)100%股权。唐宋酒业原自然人股东朱清尧承诺,唐宋酒业2015年-2017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若唐宋酒业当年净利润无法达到承诺业绩指标的,则朱清尧应在下一个年度6月底前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偿。

2017年度,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唐宋绍兴酒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962号),唐宋酒业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834,148.64 元,小于承诺的盈利数1,000万元,差额为2,165,851.36元,未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指标。根据公司与唐宋酒业股权转让协议之业绩承诺条款的约定,朱清尧最迟于2018年6月30日前,以现金形式将2017年度利润承诺补偿款2,165,851.36元支付给公司。2018年6月28日,公司已收到唐宋酒业原股东朱清尧先生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款2,165,851.36元。至此,朱清尧先生遵照协议约定,已经履行完毕其对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稽山被收购公司2017年度的业绩承诺指标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2),以及2018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稽山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1)。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不超过2.8亿元(含2.8亿元)的额度内(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继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稽山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4)。本报告期内,公司合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累积总金额为15,200万元,已经收回本金15,200万元,合计取得理财收益665,863.02元。

3、关于公司柯岩厂区房屋拆迁补偿事项的完成情况

2016 年 1 月 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柯岩街道办事处)、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一柯岩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签署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柯岩管委会以现金方式对公司柯岩厂区房屋拆迁进行补偿,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稽山关于公司与柯岩管委会、柯岩街道办事处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公告》(编号:临 2016-002)。

2016 年 2 月 25 日,公司收到柯岩管委会支付的拆迁补偿款人民币 26,338,465.00 元;2016 年 7 月 26 日,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人民币 66,648,312.00 元;2016年 7 月 20 日,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预付款人民币 10,000,000.00 元;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补充协议》约定的补偿款5,327,997.00 元。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会稽山关于公司获得房屋拆迁补偿进展的公告》(编号:临 2016-035)和公司于 2017 年8月24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会稽山 2017年半年度报告》。

2018年1月15日,公司收到柯岩管委会支付的拆迁补偿款人民币108,432,979元。至此,公司累计收到拆迁补偿款人民币216,747,753元。公司与柯岩管委会、柯岩街道办事处签署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柯岩非住拆迁协(2016)1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柯岩非住拆迁协(2016)2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柯岩非住拆迁协(2016)3号〉》及《房屋拆迁补偿补充协议》项下的房屋建筑设备已经全部拆除完毕,上述协议所约定的全部拆迁补偿事项也已经履行完毕,公司已收到上述协议约定的全部拆迁补偿款。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2018一044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酒制造》、 《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现将 2018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销售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区域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数据口径为酒类业务。

四、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1579 公司简称:会稽山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