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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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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和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爱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明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注:大连市政院指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怡鹭指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合诚指福州合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科胜指福建科胜加固材料有限公司、合智新材料指厦门合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7月27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60.72%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支付现金人民币6,558.25万元收购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怡鹭”)60.72%的股权。2018年8月10日,福建怡鹭完成了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2018年9月17日,公司与吴锐福签署《关于福建怡鹭之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945.46万元(含税)的价格受让吴锐福持有的福建怡鹭8.76%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福建怡鹭69.48%股权。2018年9月27日,福建怡鹭完成了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披露的《合诚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合诚股份关于收购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60.72%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5)、2018年7月28日披露的《合诚股份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2018年8月14日披露的《合诚股份关于收购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60.72%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2018年9月28日披露的《合诚股份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少数股东8.76%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1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黄炳艺、郭小东因公务原因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和宾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诚股份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附件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拟自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修订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一)变更的具体内容:

1. 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列报;

2. 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删除,余额在“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

3. 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删除,余额在“固定资产”项目列报;

4. 原“工程物资”项目删除,余额“在建工程”项目列报;

5. 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并为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列报;

6. 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删除,余额在“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

7. 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反映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发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两个明细项目,“利息费用”反映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利息收入”反映公司确认的利息收入,该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此外还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2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10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梅芬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认真审议,认为:

1.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3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理财受托方:厦门农商银行

● 产品金额:人民币1,200万元

●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产品期限:90天

一、上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8年7月25日合诚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厦门农商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1,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诚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10月24日到期,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回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人民币171,986.31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审议批准的额度内,于2018年10月25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厦门农商银行理财产品1,200万元。公司已对厦门农商银行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厦门农商银行理财产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受托方:厦门农商银行

2. 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黄金)054期

3.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4. 产品金额:1,200万元

5. 产品期限:90天

6. 起息日:2018年10月26日

7. 到期日:2019年1月24日

8. 预期年化收益率:保底利率为1.507%(年化),浮动利率范围:0.00%或2.843%(年化)

9. 产品收益计算方式:产品收益=产品本金*(保底利率+浮动利率)*产品实际天数/365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合诚股份于2018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合诚股份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2.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控审计中心负责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注1:保底利率为1.507%(年化),浮动利率范围:0.00%或2.843% (年化)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公司代码:603909 公司简称:合诚股份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