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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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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钱雪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艾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艾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雪林

日期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18-029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2018 年 10 月 25 日上午10 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雪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同意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等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对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等有关事宜,授权期限为1年,有效期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算,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18-030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18 年 10月 15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 2018年 10 月 25日下午 14 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谈金林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意见: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1-3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同意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等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意见: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27 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18-031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同意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等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含 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64号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 7,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0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67,3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421,863,254.73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9月 12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81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 (含 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5、实施方式

(1)公司拟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具体实施。

(3)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且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 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等现金管理旨在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元(含 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保荐机构查阅了梅轮电梯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7日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司代码:603321 公司简称:梅轮电梯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