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刘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樊乃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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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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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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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广州市润盈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4日的披露的《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增持承诺履行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中承诺:2018年8月9日起六个月内,在增持15万股津劝业股票的基础上,继续按2017年六月承诺增持不少于100万元股票。本报告期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履行本承诺。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明
日期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津劝业 公告编号:2018-033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3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门店变动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地区分行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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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百货零售,主营业务地区为天津市。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公司代码:600821 公司简称:津劝业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