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启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卫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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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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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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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全资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公司”)预付燃料款、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电公司”)预付购电费较期初增加所致。
2.存货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全资子公司阳光公司库存燃料较期初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主要系全资子公司阳光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晋能保德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德煤电”)工程进度变化,基建项目及待安装设备均有所增加。
4.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地电公司及保德煤电平均借款余额降低,计提的应付利息相应减少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主要系地电公司及保德煤电偿还到期银行借款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较大所致。
7.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参股企业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本期经营状况较上年同期有所改善所致。
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降低主要系全资子公司地电公司上年同期收到保险理赔款较多所致。
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前三季度,山西省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地电公司售电量同比增加,阳光公司抢抓发电量,加强营销管理,发电量与平均上网电价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明显改善。
10.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保德煤电定期存款到期转为活期的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收到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增加所致。
12.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全资子公司地电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3.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地电公司、保德煤电归还的到期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9月10日,通宝能源九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同意全资子公司阳光公司与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合作,重新签订《合资经营合同》和公司《章程》,共同成立“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控股投资运营“雁淮直流”配套电源点项目。阳光公司投资金额调整为5.7亿元人民币。该投资行为已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体详见2018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通宝能源关于调整对外投资参与设立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公告》(2018-017)。
2018年10月10日,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启瑞
日期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2018-019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且确认送达。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报。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授信期限为2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依据公司后续的资金需求确定。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公告附件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2018-020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一一电力》的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发电业务的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第三季度,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发电量14.04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2.82亿千瓦时、上网电价均价(含税)338.34元/千千瓦时。
2018年1-9月份,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38.09亿千瓦时、上网电量34.88亿千瓦时,上网电价均价(含税)341.37元/千千瓦时。
发电量变化的原因分析:山西省工业经济呈现恢复性较快增长态势,全省用电量稳步上升。同时公司内部加大市场调研力度、市场营销力度,通过积极参与月度交易和大用户重点交易等方式增加公司发电量。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0780 公司简称:通宝能源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