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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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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宏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玉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本期期末数1,346,748,858.97元,较期初2,140,411,993.43元减少793,663,134.46元,减幅37.08%;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本期期末数1,464,509,529.32元,较期初1,088,581,917.09元增加375,927,612.23元,增幅34.53%;主要系新能源补贴电费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本期期末数540,549,823.04元,较期初314,728,343.91元增加225,821,479.13元,增幅71.75%;主要系子公司预付商品款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数267,891,090.45元,较期初153,025,464.23元增加114,865,626.22元,增幅75.06%;主要系溇水工程施工方领用工程物资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数23,260,564.65元,较期初49,294,237.52元减少26,033,672.87元,减幅52.81%;主要系留抵进项税减少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期末数14,353,979.12元,较期初5,987,660.12元增加8,366,319.00元,增幅139.73%;主要系新能源光伏项目占地租用费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本期期末数252,918,664.48元,较期初476,791,349.52元减少223,872,685.04元,减幅46.95%;主要系应缴企业所得税余额减少所致。

8、其他应付款本期期末数2,303,981,034.71元,较期初1,787,614,337.72元增加516,366,696.99元,增幅28.89%;主要系本期应付股利余额增加以及工程质保金增加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期末数202,791,085.00元,较期初776,049,342.00元减少573,258,257.00元,减幅73.87%;主要系负债到期偿还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本期期末数.00元,较期初500,000,000.00元减少500,000,000.00元,减幅100%;。主要系公司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期末数.00元,较期初64,480,000.00元减少64,480,000.00元,减幅100%;主要系出售陕西煤业股票公允价值变动相关递延所得税调整所致 。

12、其他综合收益本期期末数20,296,732.63元,较期初241,940,479.24元减少221,643,746.61元,减幅91.61%;主要系出售陕西煤业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13、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396,727,428.57元,较上年同期291,983,336.78元增加104,744,091.79元,增幅35.87%;主要系本期带息负债总额增加、融资成本增加所致。

14、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45,698,121.93元,较上年同期101,467,173.71元减少55,769,051.78元,减幅54.96%;主要系本期大水电增值税退税减少所致。

15、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513,028,448.97元,较上年同期293,293,294.21元增加219,735,154.76元,增幅74.92%;主要系主要是本期出售陕煤股票,确认投资收益2.52 亿元所致。

16、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37,766,556.21元,较上年同期17,781,876.01元增加19,984,680.20元,增幅112.39%;主要系公司所属省煤投公司根据对方单位债务豁免文件及法律意见书,确认营业外收入 1,900 万元所致。

17、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发生额-221,643,746.61元,较上年同期201,620,617.29元减少423,264,363.90元,减幅209.93%;主要系主要是系出售陕西煤业股票转出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2,424,093,344.75元,较上年同期2,538,908,839.67元减少114,815,494.92元,减幅4.52%;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2,645,216,964.27元,较上年同期-1,492,909,414.28元减少1,152,307,549.99元,减幅77.19%;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投资及债券投资增加所致。

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552,010,883.28元,较上年同期-873,389,501.58元增加321,378,618.30元,增幅36.8%,主要系本期吸收外部股东投资增加及上年度权益分配尚未支付完毕所致。

2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发生额-770,357,762.05元,较上年同期171,183,917.49元减少941,541,679.54元,减幅550.02%;主要是本期固定资产投资及债券投资支出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书

2018年8月29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25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要求公司切实整改相关问题,并在本决定书作出之日起1个月内向湖北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公司已将《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及整改要求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报和传达,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决定书》中涉及事项进行认真和深入的分析,同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对部分问题立行立改,并将整改报告进行公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9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8-04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10月26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9日通过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董事会9名董事均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5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8年9月30日

(二)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原“财务费用”下“利息支出”名称变更为“利息费用”。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8-046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0月26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9日通过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监事会5名监事均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8-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