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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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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8-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2018年9月30日余额为15,644,324.78元,较期初增加38.72%,主要系采用电子票据结算方式的业务增多。

(2)预付款项2018年9月30日余额为38,625,013.52元,较期初增加67.50%,主要系通过预付结算的采购订单增加。

(3)存货2018年9月30日余额为83,100,116.18元,较期初增加73.07%,主要系备货库存增加。

(4)应收保理款2018年9月30日余额为219,155,689.21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158.88%,主要系发放商业保理款增加。

(5)其他流动资产2018年9月30日余额为27,775,407.79元,期末较期初减少38.74%,主要系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6)在建工程2018年9月30日余额为806,226.42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806,226.42元,主要系ERP管理软件项目实施。

(7)短期借款2018年9月30日余额为58,100,000.00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58000.00%,主要系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增加。

(8)应付职工薪酬2018年9月30日余额为594,233.75元,较上年度期末增加322.38%,主要系计提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9)其他应付款2018年9月30日余额为66,790,375.23元,较期初增加510.51%,主要系关联方借款增加。

(10)其他流动负债2018年9月30日余额为78,560.20元,较上年度期末减少59.15%,主要系待转销项税期末贷方余额减少。

(11)其他非流动负债2018年9月30日余额为0.00元,较上年度期末减少100%,主要系退还项目专项款。

2.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财务费用2018年1-9月累计发生额为1,680,343.86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896.97%,主要系借款利息增加。

(2)投资收益2018年1-9月累计发生额为922,925.82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18.85%,主要系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

(3)营业外收入2018年1-9月累计发生额为127,104.782元,较去年同期减少84.79%,主要系今年政府补助较去年减少。

(4)营业外支出2018年1-9月累计发生额为1,630.61元,较去年同期减少95.62%,主要系固定资产报废减少。

(5)所得税费用2018年1-9月累计发生额为3,109,534.28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6.36%,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及原因:

(1)收到保理款收回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535,557,097.53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147.44%,主要系收回商业保理款增加。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27,982,210.82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25.12%,主要系收到客户保证金。

(3)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发生额为8,010,120.87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0.61%,主要系企业所得税增加。

(4)支付保理业务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675,615,227.36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61.81%,主要系发放商业保理款增加。

(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36,395,048.88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9.57%,主要系退还客户保证金。

(6)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85,978,301.37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0.43%,主要系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0.0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去年同期收到子公司资本金。

(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108,000,000.0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017.65%元,主要系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和关联方借款增加。

(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0.00元,较去年同期增减少100.00% ,主要系去年偿还银行流动资金借款。

(1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6,107,428.14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6.42%元,主要系分配股利减少。

(1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为1,545.93元,较去年同期减少81.80%,主要系分配股利手续费减少。

(1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发生额为857,467.28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19.67% ,主要系外币账户汇兑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停牌,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65%股权,相关《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已经于2018年9月27日通过公司董事会、2018年10月1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于2018年10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于2018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并于2018年10月26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拟采取的限制性股票为激励工具。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普通股,2018年8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8年10月1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8-09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22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戈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8年10月27日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由于相关项目市场环境变化,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计划延期一年至2019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原计划在广州、郑州、天津、重庆、杭州、绵阳、沈阳、济南、合肥及厦门建立总共10个营销网点,并在北京及上海各建立1个物流中心,但由于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发生变化,拟削减至5个营销网点(广州、郑州、天津、杭州以及绵阳)及上海1个物流中心,并延期一年至2019年12月31日达到变更后计划可使用状态。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8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拟终止技术服务和测试应用中心项目,并将剩余1,867.64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本事项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8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四、审议《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议案二及议案三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故提议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8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8-092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22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伟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8年10月27日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由于相关项目市场环境变化,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计划延期一年至2019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原计划在广州、郑州、天津、重庆、杭州、绵阳、沈阳、济南、合肥及厦门建立总共10个营销网点,并在北京及上海各建立1个物流中心,但由于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发生变化,拟削减至5个营销网点(广州、郑州、天津、杭州以及绵阳)及上海1个物流中心,并延期一年至2019年12月31日达到变更后计划可使用状态。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8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议案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拟终止技术服务和测试应用中心项目,并将剩余1,867.64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本事项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详情请参考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8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8-093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一、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概述

鉴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同意终止技术服务和测试应用中心项目,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1,939.96万元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后该项目终止实施。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董事同意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概述

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入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延期一年,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投资并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

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延期一年,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投资并达到变更后的预期可使用状态。

同意将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变更,营销服务网点拟实施地点由广州、郑州、天津、重庆、杭州、绵阳、沈阳、济南、合肥、厦门变更为广州、郑州、天津、杭州、绵阳,终止重庆、沈阳、合肥、济南及厦门营销服务网点的建设,物流配送中心由北京、上海变更为上海,终止北京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变更后,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继续实施,投资总额调整为2,220万元,用于广州、郑州、天津、杭州、绵阳营销服务网点,以及上海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将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解决资金缺口,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1,856.76万元继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待有合适募投项目后启动相关的使用程序。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董事同意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4号文核准,截至2016年10月28日,本公司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34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9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40,566,400.00元,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24,500,000.00元后,于2016年11月3日存入本公司账户116,066,400.00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人民币12,39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3,676,4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6】0135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存储制度。

2016年11月,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裕支行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裕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20000001306400013358550和2000000130640001335724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0512220000000012。

2016年11月,公司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裕支行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两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年11月,公司董事会批准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裕支行2000000130640001335724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698016169。

2017年12月19日,公司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四、变更及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

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于2012年7月30日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作为公司电子测量综合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仪器租赁业务由于能及时快速对客户的电子测量需求做出反应,且其在降低客户投资风险与生产成本,满足弹性化订单生产需求,规避技术风险及扶持高科技企业研发等方面具有较为突出的优势而倍受企业青睐。目前电子测量仪器的经营性租赁业务在国际上已较为普遍与成熟,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较多生产与科研的测试需求是通过租赁服务来满足的,国外很多大型通信生产与运营企业是仪器租赁服务的受益者,每年均从仪器租赁市场租赁仪器来满足短期、临时的测试需求。

目前该项目仍在投入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1,683.56万元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技术服务和测试应用中心项目

技术服务和测试应用中心项目于2012年7月30日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作为电子测量仪器的综合服务商,“业务+产品+服务”的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的开展依赖于公司的技术服务支持。历经多年的发展,公司现已形成一支较为成熟的技术服务团队,突出的技术服务能力在增强客户粘性、延伸公司服务价值链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相应服务能力的配套也需要同步加强。为此,公司拟建设技术服务和测试应用中心项目,在对目前公司的技术服务团队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项目建设1个校准实验室、1个维修中心和1个测试应用实验室。校准实验室和维修中心所提供的校准、维修能力,主要针对公司销售、租赁和系统集成业务所涉及的电子测量仪器进行内部日常养护和外部服务配套。

目前该项目尚未投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1,939.96万元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于2012年7月30日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电子测量仪器综合服务商,向客户提供包括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租赁和系统集成在内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为适应快速发展的电子测量仪器综合服务市场需求和竞争需要,公司拟实施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以加强公司销售及服务能力、仓储物流支持能力,进一步贴近客户,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考虑目标市场容量和竞争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本项目拟新建广州、郑州、天津、重庆、杭州、绵阳、沈阳、济南、合肥、厦门等10个营销服务网点,同时还计划在北京与上海各建设1个物流配送中心。本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营销网络体系,有效提升业务规模与服务质量。物流中心的搭建有利于提升仪器保管水平和配送效率,迅速对客户需求做出反应。项目建成后上海物流配送中心主要服务华东、华南及华中三大片区,北京物流配送中心主要服务华北、西北及西南三大片区。

目前该项目中部分营销服务网点及上海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仍在投入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3,152.09万元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本次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延期,技术服务和测试应用中心项目终止,以及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变更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长期稳健发展而做出的决策。

1、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项目建设主要针对两个目标市场:一个是移动通信技术发展而形成的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和设备更新市场;另一个则是以大型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为代表的高端研发市场。

对于移动通信市场,2014年6月,工信部向中国联通及中国电信发放 4G(FDD-LTE)牌照,标志着中国电信产业正式进入了 4G 时代。而短短2年后,我国5G技术研发试验启动,由于具有比4G更高的速率、更宽的带宽,5G开始成为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发展的主要方向,是未来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变化,一方面降低了与4G相关产品的生产规模,从而导致仪器租赁需求低于预期,另一方面也加快了相关仪器的技术更替,从而加大了购买仪器面临的技术风险。

在高端研发市场,由于经济增速放缓导致企业研发投入减少,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体系在鼓励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研发仪器方面虽有所放宽,但仍未形成主流,整体租赁需求增长相对缓慢。

上述情况导致本项目仪器资产采购的实施进度晚于预期,但整体市场仍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因此拟将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延期。

2、技术服务和测试应用中心项目终止的原因

(1)原厂计量、校准及维修服务开放对外合作,第三方计量、校准及维修服务日趋成熟。

本项目计划建设的校准实验室和维修中心所提供的校准、维修能力,主要针对公司销售、租赁和系统集成业务所涉及的电子测量仪器进行内部日常养护和外部服务配套。近年来公司的主要合作供应商如泰克、福禄克、是德等均向主要合作伙伴开放其计量、校准和维修服务的业务合作,公司由此成为其技术服务业务的授权合作伙伴,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获得原厂高品质的计量、校准和维修服务;另一方面除原厂外,其他提供计量、校准及维修服务的机构的发展也十分迅速,服务能力和质量均有明显提高。在此情况下,原厂和其他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需求,已无必要自行投资建设相关服务能力。

(2)测试应用实验室的测试应用方向不满足系统集成业务的需求变化

本项目拟建立针对10个不同测试应用方向的基础测试环境,以便针对不同测试应用方向进行基础性实验工作,同时也为向客户推荐相关测试系统集成方案提供较为理想的系统搭建和演示环境。随着国内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以及产业升级的不断深化,客户的测试需求逐步从基础测试转向专业测试,测试应用的内容也发生较大变化,测试系统的搭建和调试也通常需要在客户应用现场进行,因此无需再投资建设测试应用实验室。

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公司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的角度,拟终止技术服务和测试应用中心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原因

(1)营销服务网点所在地区市场发展未达预期,项目预期效益下降,相关投资进程出现延缓。

本项目拟新建广州、郑州、天津、重庆、杭州、绵阳、沈阳、济南、合肥、厦门等10个营销服务网点,同时还计划在北京与上海各建设1个物流配送中心。该项目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主要依据公司业务情况,以及国内经济趋势和区域发展规划确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以及今年以来中美贸易争端日益加剧,公司以境外供应商电子测量仪器为主要产品的业务受到一定负面影响,本项目建设投入进度出现延缓,尤其重庆、沈阳、济南、合肥、厦门等制造业占比相对较高的区域市场发展与预期差距较大,项目预期效益下降。

(2)已有营销服务网点可以有效覆盖

从地缘环境、城市距离,以及历史业务覆盖范围来看,公司目前已有和正在建设的成都、北京、南京、杭州等营销服务网点,可以较好的覆盖重庆、沈阳、济南、合肥、厦门地区的客户业务。

综合考虑以上情况,为避免项目投资风险,以及可能给广大中小股东及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害,拟变更本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终止重庆、沈阳、济南、合肥、厦门5个营销服务网点和北京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并继续广州、郑州、天津、杭州、绵阳5个营销服务网点和上海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但需延期一年,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相关投资并达到调整后可使用状态。

五、变更及终止后募集资金的情况说明

(一)技术服务和测试应用中心项目终止后结余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1,939.9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结合运营的历史数据和业务发展规划,根据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增长情况以及各项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按照销售百分比法对构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进行估算,进而预测公司2018年-2020年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具体测算说明如下:

1、日常营运资金测算相关参数分析

根据销售百分比法,公司需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的测算主要通过推算预测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再据此推算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存货、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款项等得出。

(1)公司营业收入的假设

公司2015年至2017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0,396万元、66,590万元和73,950万元,营业收入的年复合增长率达10.65%。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8,511万元,同比增长12.27%。

参考上述数据并从谨慎性角度出发,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础,按2015年至2017年的复合增长率进行预测,公司2018年-2020年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注:以上经营假设,不构成上市公司对业绩的承诺。

(2)未来经营资产和经营负债占营业收入百分比的假设

2015年至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的结构比较稳定,主要经营资产和经营负债与营业收入占比相对比较稳定。因此,选取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占营业收入的百分比作为预测2018年至2020年各项经营资产和经营负债占营业收入百分比的基准。

2、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的明细测算

根据上述假设,其他经营要素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因经营资产和经营负债的变动需要增加的日常营运资金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注:日常营运资金需求=2020年日常营运资金占用额-2017年基期日常营运资金占用额。

根据上表测算,预计2018至2020年,公司需新增营运资金需求分别为1,278.97万元、2,694.19万元和4,260.18万元,未来三年营运资金需求远超过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939.96万元。因此,将1,939.9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较大程度地缓解上市公司的资金压力,有效支撑公司未来业务的高速发展。

(二)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因变更并减少实施地点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1,856.76万元将继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待有其他募投项目后启动相关使用程序。

六、拟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终止、变更及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和发展现状,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公司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七、公司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参与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八、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决议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后实施。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以及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及《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以及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以及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后12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8-094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至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

①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下午3:00至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4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议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账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手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狄/张露兮

联系电话:010-68727993

传真:010-68727993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

邮编:100142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19;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星期四)(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附件三: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18-095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