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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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31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26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6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25 日 15:00 至 2018 年 10 月 26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3、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A 座 7 层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武雁冰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8,462,1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939%。

(1) 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8,214,5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642%。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4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889,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0.10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名,代表股份641,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数为24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海科金集团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08,434,3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4%;反对27,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1,58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42%;反对27,8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二)逐项审议《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1、债券发行规模

同意108,426,7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4%;反对16,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5%;弃权18,5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53,98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197%;反对16,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02%;弃权1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01%。

本议案审议通过。

2、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108,434,3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4%;反对27,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1,58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742%;反对27,8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关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08,435,1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27,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9%;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2,38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642%;反对27,0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刘知卉、刘宁

3、 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315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13),于2018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24),于2018年9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84),于2018年10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冻结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301),近日通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钟葱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

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况

二、 股东累计被质押、冻结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葱持有公司股份107,572,8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9%,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100,301,578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02%,占其持股总数的93.24%,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为107,572,81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89%,占其持股总数的100%。

三、 目前的进展、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以上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