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程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庆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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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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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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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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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在2017年3月31日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7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 第ZA12906号):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054,120.13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6,852.68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6,573,953.17元。公司原来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况已消除。但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处于转型初期,未来增长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1.1和第13.3.1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8年5月7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实施新业务发展战略,通过全资子公司嘉兴至善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开拓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水环境修复业务,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有效实现上市公司经营的持续发展。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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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公司仍在积极拓展水环境修复业务及相关业务。如果上述业务能够顺利完成,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将实现盈利;但水环境修复业务及相关业务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如果不能顺利完成,则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为亏损。
公司名称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程涛
日期 2018年10月27日
四、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8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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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程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庆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8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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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程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庆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合并利润表
2018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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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程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庆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母公司利润表
2018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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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程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庆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8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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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程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庆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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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程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庆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磊
4.2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8-023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809A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话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程涛先生主持,公司代董事会秘书及部分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拟签订《杨凌田园山庄景观提升项目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廊坊市至善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至善”)与陕西津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津秦”)签订《杨凌田园山庄景观提升项目合同》,由廊坊至善实施陕西津秦在陕西省杨凌示范区田园山庄景观提升项目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临2018-024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ST宏盛 公告编号:临2018-024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拟签订《杨凌田园
山庄景观提升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景观提升项目工程实施合同
● 合同金额:6947496.41元
●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 合同工期:50天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若顺利履行预计会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实施期限相应延后,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18年10月25日,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杨凌田园山庄景观提升项目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廊坊市至善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至善”或“乙方”)与陕西津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津秦”或“甲方”)签订《杨凌田园山庄景观提升项目合同》,由廊坊至善实施陕西津秦在陕西省杨凌示范区田园山庄景观提升项目工程。
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话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程涛先生主持,公司代董事会秘书及部分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签订重大合同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且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项目名称:杨凌田园山庄景观项目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项目地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
项目内容:水电工程、景观工程、配套设施等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津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出口加工区凯瑞A座303-14号
法定代表人:于占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营业期限:自2018年5月25日至
经营范围: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保护及相关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城镇化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污水治理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建筑装饰材料、建筑机械设备的批发及零售;旅游项目开发建设运营。(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陕西津秦成立不足一年,陕西津秦的控股股东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荫生态”)成立于1998年11月26日,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绿荫生态的资产总额为2,150,390,789.23元,净资产为1,638,487,191.46元;2017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95,695,994.85 元,实现净利润179,089,659.62元。
陕西津秦和绿茵生态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无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乙方工作
乙方履行本项目水电工程、景观工程、配套设施等(项目具体内容见清单)工程有关的甲方所有义务,并与甲方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二)项目期限
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2018年11月1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2018年12月20日竣工。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总价款
工程总价款:6947496.41元(含税),金额大写:陆佰玖拾肆万柒仟肆佰玖拾陆元肆角壹分(含税)。
2、合同支付
工程完工后5日内双方组织并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且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完工、双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金额的70%;双方完成结算,出具结算报告后6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最终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项目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且乙方履行完毕质保义务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质保金。
(四)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依法向合同签订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于2018年10月26日在陕西津秦签订。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同若顺利履行预计会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水环境修复、绿化及环保类业务,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二)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实施期限相应延后,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0817 公司简称:ST宏盛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