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振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惠朋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解莉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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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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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口市财政局于2018年8月28日和2018年9月28日发出的龙财税指[2018]100号和113号《关于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经费的通知》,一点科技有限公司获得专项经费63.28万元和91.73万元;根据烟台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9月10日会议纪要,云通智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获得补助资金336万元。上述财政补助均计入当期损益,款项截至3季报出具日已收到。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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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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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振东
日期:2018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7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5日发出通知,于2018年10月26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8-048。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提议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8-049。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8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5日发出通知,于2018年10月26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数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过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7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9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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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事项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0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13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13日
至2018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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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2018年10月27日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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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其他事项
1、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上午9:30一11:30)
联系人:程业
联系电话:0535-3453777
传真:0535-3453777
邮箱:htgf@lkhengtong.com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威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
2、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相关股东登记资料原件进行现场登记后入场,会议召开当天11:3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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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223 公司简称:恒通股份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