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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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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华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勇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文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8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二)2018年1-9月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三)2018年1-9月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及进展情况

2018年1月11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拟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持有人范围等内容。

2018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018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以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

(1)报告期内持股员工的范围、人数: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合计不超过300人。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员工资金总额不超过18,50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资金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信托公司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集合信托计划”)。集合信托计划委托金额上限为55,500万元,份额上限为55,500万份,按照2:1设立优先信托份额和一般信托份额,优先信托份额的规模上限为37,000万份,一般信托份额的规模上限为18,500万份。本集合信托计划优先信托份额和一般信托份额的资产将合并运作。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全额认购集合信托计划的一般信托份额。

(2)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3)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额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本公司已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了《西藏信托-智臻4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公司作为委托人将信托资金委托给受托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用于购买标的股票,此次信托计划的期限为24个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西藏信托-智臻4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9,970,6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成交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76,164,630.70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47.76元/股。最后一笔于2018年5月29日买入,公司已按规定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的法定锁定期为2018年5月30日至2019年5月29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的份额锁定期分别为法定锁定期届满之日、法定锁定期届满之日后12个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在法定锁定期满当日解锁全部标的股票的50%,法定锁定期满12个月的当日解锁全部标的股票的50%。

(4)因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处分权利引起的计划股份权益变动情况:

无。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无其他变化。

以下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情况:

2、投资设立长沙裕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2日,公司投资设立长沙裕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裕同”),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为长沙裕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沙裕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7月12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成军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张公岭亚大路93号生产楼3楼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文化产品研发;广告设计;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导向标识设计;导向标识制作;商业活动的组织;图文制作;宣传栏制作、销售、安装;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装潢设计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广告制作服务、发布服务、国内外代理服务;公交站台、村务公开栏制作与、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纸和纸板容器、灯箱的制造。

3、控股子公司武汉艾特纸塑包装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武汉宽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艾特纸塑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艾特”)投资设立武汉宽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宽座”),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为武汉宽座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宽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8月1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光涛

公司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路21号N4(10)

股权结构:武汉艾特持股100%

经营范围:专业艺术的组织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会展服务;包装材料的设计、研发及技术服务;平面设计;办公用品、日用品的设计与销售;包装材料的销售。

4、投资设立宜宾市裕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公司投资设立宜宾市裕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环保科技”),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为宜宾环保科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宜宾市裕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9月21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中庆

公司住所:四川省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三段17号企业服务中心328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纸制品、缓冲包装材料、植物性纤维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自用模具生产、销售及设计服务;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5、报告期内其他已披露重大事项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华君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3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