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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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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提示性公告

2018-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61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将于2018年10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65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止。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对于在权益范围内转移“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时增设项目的要求: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64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及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分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859352512

营业期限:2006年08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场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8号新世纪鸿源广场2号宫寓1743号

负责人:郑兵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

2、名称: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06222515X6

营业期限:2004年11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场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218号12-29层和府2009房

负责人:方君英

经营范围:在隶属企业经营范围内承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名称: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8768622712U

营业期限:2004年12月01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场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2号1栋2单元16层13号

负责人:方君英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批发零售;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安装;其他无需审批或许可的合法项目

4、名称: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207370691X5

营业期限:2008年10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场所:石家庄市长安区胜利北街122号南楼428室

负责人:方君英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

二、注销原因

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从而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公司决定注销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及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注销分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产生影响,也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2、本次注销分公司事项有利于公司优化组织结构、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和注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63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6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过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8-062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6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经过认真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从而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及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