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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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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8版)

2018-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着公司业务区域的拓展和业务量的增大,员工人数逐年增长,员工薪酬也随公司业绩的稳步增长而逐年上涨,从而使得报告期内的平均职工薪酬呈现逐年增长趋势。从上表可知,公司的平均工资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和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

5、劳务派遣及其相关工资水平

单位:万元/年

注:薪酬统计不含五险一金。

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6月,劳务派遣员工平均薪酬分别为5.98万元、6.50万元、7.30万元和2.89万元。派遣员工平均薪酬从2015年到2017年呈上升趋势,2018年1-6月派遣员工薪酬不包括年底绩效奖金等,不具备可比性。

十二、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六兵、梅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①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均未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特”)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贝斯特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贝斯特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②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贝斯特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贝斯特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贝斯特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③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贝斯特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与贝斯特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贝斯特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贝斯特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④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贝斯特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⑤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与贝斯特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2、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的承诺

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国信弘盛和山证投资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书》,具体如下:

“①本合伙企业作为贝斯特的股东,为贝斯特及其中小股东利益,本合伙企业保证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从事(“从事”的含义包括:自身直接经营,控制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经营)任何与贝斯特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在与贝斯特构成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本合伙企业保证自身及控制下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从事与贝斯特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通过投资控制其他公司从事或参与与贝斯特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②本合伙企业如从事新的有可能涉及与贝斯特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则有义务就该新业务通知贝斯特。如该新业务可能构成与贝斯特的同业竞争,在贝斯特提出异议后,本合伙企业同意终止该业务。

③本合伙企业将不利用与贝斯特的关联关系进行任何损害贝斯特及贝斯特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④本合伙企业确认本承诺书旨在保障贝斯特及贝斯特全体股东之合法权益而作出。

⑤本合伙企业确认本承诺书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⑥本合伙企业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贝斯特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⑦本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发行人制定的股价稳定计划

为了维护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稳定,强化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义务,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制定了《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如下:

1、稳定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

本预案中应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包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来新聘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履行本承诺规定的相关义务。

2、启动A股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及停止条件

(1)启动条件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或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时,则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下同)的情形时(以下称“启动条件”),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启动本预案。

(2)停止条件

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时,或者相关增持或者回购资金使用完毕,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3、稳定股价的措施

(1)公司回购已公开发行股份

①当触发启动条件时,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且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在董事会做出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有关议案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回购股份的议案应包括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的议案做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③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等手续。

④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⑤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A、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B、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C、若超过上述1)、2)项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①当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公司控股股东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在公司披露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的增持股份方案的5个交易日后,公司控股股东应按照增持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②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控股股东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③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应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A、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公司控股股东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

B、单一年度公司控股股东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公司控股股东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

C、若超过上述A、B项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控股股东应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④若公司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可选择与公司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公司措施实施完毕(以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若公司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后其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公司控股股东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措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①当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均已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5个交易日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在公司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后5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

③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A、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累计额的20%;

B、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累计额的50%;

C、若超过上述A、B项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新聘任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新聘任的该等人员遵守本预案,并在其获得书面提名前签署相关承诺。

④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4、约束性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以单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红。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公司控股股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应付公司控股股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公司控股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公司控股股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现金分红及薪酬予以暂时扣留,同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5、本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自动生效,在此后三年(36个月)内有效。

(四)本次发行前相关股东的减持意向

关于本次发行前相关股东的减持意向的承诺,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的承诺”中的相关内容。

(五)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承诺

关于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承诺,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本次公开发行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相关承诺”中的相关内容。

(六)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关于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中的相关内容。

十三、发行人不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挂牌企业

经核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访谈发行人高管人员,发行人不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挂牌企业,也未进行过挂牌申报,本次申报材料与挂牌申报及挂牌期间披露材料不存在信息披露差异。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及投资项目概述

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发行8,444万股,募集资金的具体数额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和实际发行时的市场状况、询价情况确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并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计划全部使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各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支付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已经投入的自筹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上述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缺口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二)募投项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根据2017年5月施行的《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项目自核准机关出具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项目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并出具相应文件。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和省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鉴于公司《投资项目备案证》的有效期至2018年9月,故发行人至今不存在募投项目批文过期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该项制度规定,公司在中国境内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并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五)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投资“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同时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认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助于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经营效率,并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3,586.01万元、96,409.98万元、136,044.92万元和51,812.53万元,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的收入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巩固并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偿债能力进一步加强。公司现有的财务状况和公司规模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适应。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通信网络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公司重视行业相关的技术研发和创新,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制度,公司员工专业结构合理,人才梯队建设情况良好;此外,公司拥有开展相关专业服务所需的资质。其中,公司拥有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为上述专业领域最高资质等级,体现了公司的技术水平及服务能力。同时,公司从制度上保障研发经费的稳定投入及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现有的技术水平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适应。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制度,形成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将持续完善。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公司重大决策、经营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拥有多年通信技术服务行业的工作经验,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管理保障。公司的管理能力与本次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相适应。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较强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七)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于公司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业务模式。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增强公司的业务规模、研发能力、管理效率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可全面拓展公司通信网络技术服务业务,形成向全国市场拓展的业务格局。建设项目主要投入的是通信技术服务及相关配套软硬件购置,是对现有及新增业务区域市场的深度挖掘,与现有的主营业务高度相关。本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水平和项目实施能力。

“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依托公司现有的研发力量和相关人才,通过内部调配和公开招聘的方式组建全新的研发中心和培训中心,为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业务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通过优质的技术培训服务,培训高质量的技术人才,为公司迅速开展新业务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储备。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将为公司构建功能完善的管理平台,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降低企业管理成本,以达到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及时性和准确性。该系统的升级改造,将为公司业务的全国化战略扩张提供坚实的管理保障,提升公司的服务水平与效率。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三、募投项目分析

(一)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基于国内通信技术服务行业市场容量和竞争状况,以及公司发展实际需要,本项目旨在实行大区统筹协调机制,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全方位布局全国市场。在现有事业部/办事处及项目部的基础上,逐步建设辐射全国的服务网络;以新设一级大区,改造或新建二级事业部/办事处,新增项目部的方式完善网点布局,一方面是对目前业务战略区的深入挖掘,另一方面是对目前业务空白区的拓展延伸,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能力与业务承接服务能力,进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未来总部下设五大区,大区下设二级事业部/办事处,事业部/办事处下设项目部。大区负责所覆盖区域事业部/办事处的业务统筹、业务拓展支撑;事业部/办事处负责对所辖项目部的监管、区域市场拓展与维护;项目部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42,994.14万元。

2、项目的必要性

(1)完善公司服务机构网络建设,实现辐射全国的战略布局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通信网络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业务以通信网络建设为主,同时兼顾通信与信息化系统集成、通信网络优化与维护、通信网络规划与设计业务。公司业务区域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同时为南水北调、中能建、葛洲坝等大型央企与政府提供专用通信与信息化服务。

近年来,公司业务稳定增长。在我国通信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大趋势下,通信网络技术服务市场也随之快速增长。基于行业市场前景与公司发展实际情况,未来业务规模将逐步扩大,对公司目前服务网络的管理建设亦将有更高的要求。在高度上,即对市场的全面掌控;在深度上,即对现有业务战略区的挖掘;在广度上,即对现有业务空白区的覆盖。

本项目以新设一级大区,改造或新建二级事业部/办事处,新增项目部的方式完善公司服务机构。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增强前台经营能力与后台管理能力、大区统筹协调运营实力,全方位巩固老市场、增补空白区域。一方面对目前业务战略区的深入挖掘,通过改造现有省份办事处、新增项目部,增强现有省份实施能力与服务能力,提高占有率与利润率;另一方面是对目前业务空白省份新市场拓展,新设办事处与项目部,逐年提升业务量,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与业务承接服务能力,最终实现以总部及五大区为中心向周边辐射,完成全国性的战略布局。

(2)便于服务公司主要客户,及时掌握客户需求

公司业务区域涉及全国二十多个省份,客户以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为主。电信运营商业务遍布全国,各省市均有分支机构,且各省级公司独立运行。公司作为通信技术服务企业,要服务于各电信运营商,需要直接对接其各分支机构,及时进行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掌握市场动态,深入开展合作,即需要在各地布局自己的分支机构服务网络。针对该等情形,公司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完善分支机构的全国性布局,以更好地服务当地运营商及开发新市场,实现与客户需求的匹配,从而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发挥规模效应。

本项目拟投入12,880.00万元建设华北大区,包括场地购置、装修及设备投入。华北大区兼有公司营销总部的功能,之所以设立在北京,是考虑北京是公司主要客户移动、电信、联通的总部所在地,更是行业管理机构工信部、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所在地;北方大区兼有公司面向客户总部营销的职能,面向行业协会与行业主管开展交流、及时掌握行业动向的职能。

华南大区(广州)、西北大区(西安)、华东大区(上海)、西南大区(重庆)的选址以及其下属各事业部/办事处的改造与新建皆是综合考虑公司目前业务覆盖情况与未来业务规模扩张战略而定,以便贴近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并利用区位优势积极开拓新市场,进而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地位,提升品牌影响力。

(3)助力公司业务水平提升,满足市场发展需求

近年来,中国通信市场的快速发展及通信网络的大规模建设,直接推动了通信技术服务行业的发展。

公司作为专门提供通信网络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多年发展,不断扩大业务规模,积极进行技术革新,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现已成长为通信技术服务行业内能提供“一体化”服务的公司之一,业务全面,涵盖通信网络规划设计、网络建设、网络维护与网络优化、以及通信与计算机信息化系统集成等业务。并在客户积累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基础,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但随着中国通信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通信网络的大规模建设,未来公司要满足市场需求,同步发展,抢占更多市场份额,进而提升市场地位,须提升现有业务承接能力。而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业务服务网络体系将得以完善;以总部和五大区为中心辐射华中、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覆盖整个国内市场;以事业部/办事处为二级单元,以项目部为实施单元,对现有业务战略区在维护的基础上再开发,对现有业务空白区积极拓展延伸。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业务水平,进而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实现可持续发展。

(4)有效节约公司运营成本,符合长远发展战略

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形成“武汉总部——五大区——事业部/办事处——项目部”的分层管理机制,总部主要权限下放到各大区,事业部/办事处归所属大区直接管理。各事业部/办事处不再由武汉总部统筹,服务网络实现本地化,将有效降低总部与全国各地事业部/办事处人员差旅费用和管理成本。

本项目在北京、广州、西安、重庆等地购置办公场地,新购面积总计10,560㎡。按公司规定,以30年折旧计算,每年将产生折旧费用约762.04万元,相比同等面积场地的租赁费用,粗略估算每年至少可节约1,392.76万元。此外,相比租赁办公场所的不稳定性,公司基于长远发展战略规划,购置办公场所更具前瞻性,利于提升公司形象,吸引人才,凝聚人心,长远发展;还有房产增值的益处。

(5)有利于聚才纳贤,提升公司竞争力

公司业务区域涉及全国,为满足日益增长业务需求,需要不断的引进各类人才。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公司品牌形象的提升,体现公司实力,对吸引人才具有较强的推动作用。同时,可提升员工归属感,凝聚人心,能够更好的激发员工的能动力和责任感,提升公司竞争力,更好的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6)增强公司对市场的掌控能力,分散经营风险的需要

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在全国主要城市拥有分支机构,可以辐射全国通信网络建设服务市场,更加直接、深入地了解各地市场和竞争对手的变化情况,提高公司对市场变化趋势的分析和对市场全局掌控的能力。

通信网络建设的区域市场具有一定的波动性,每年的区域投资额有一定的变化。本次通过设立和完善各地分支机构,实现公司在全国通信技术服务市场各主要地区的规模扩张,有效地化解公司业务的市场风险,保障了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

(7)公司具备较为成熟的分支机构拓展管理经验

经过多年的运营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分支机构管理经验,并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分支机构拓展管理模式,制定了标准化、便于复制的经营管理制度,将缩短“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的实施效率,降低募投项目运营的不确定性。

3、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额为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用和铺底流动资金之和。根据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为42,994.14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

总投资中各细分项目投资金额参见下表:

单位:万元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36个月,按年度进行资金使用划分,具体如下所示:

注:T01年为项目建设期第一年,T1年为项目运营期第一年,下同。

4、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内容主要为在北京、广州等14个城市购置办公室,在上海、合肥等7个城市租赁办公室,用于大区、事业部/办事处的日常办公,在全国各业务区域租赁项目部(新增)办公室用于项目部开展驻地服务。

公司业务区域涉及全国二十多个省份,客户以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铁塔为主。电信运营商业务遍布全国,各省市均有分支机构,且各省级公司独立运行。公司作为通信技术服务企业,要服务于各电信运营商,需要直接对接其各分支机构,及时进行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掌握市场动态,深入开展合作,即需要在各地布局自己的分支机构服务网络。

华北大区兼有公司营销总部的功能,办公地点设在北京。主要考虑到公司主要客户总部均设立在北京,便于双方及时沟通,深入合作。华南大区(广州)、西北大区(西安)、华东大区(上海)、西南大区(重庆)的选址以及其下属各事业部/办事处的改造与新建皆是综合考虑公司目前业务覆盖情况与未来业务规模扩张战略而定,以便贴近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并利用区位优势积极开拓新市场,进而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地位,提升品牌影响力。

公司基于长远发展战略规划,购置办公场所更具前瞻性和效益性,利于提升公司形象,吸引人才,凝聚人心,长远发展。

详细建设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1)办公室购置费共23,694万元,购置城市为北京、广州、西安、重庆、石家庄、太原、兰州、郑州、南京、济南、沈阳、福州、成都、长沙等14个城市,用于大区、事业部/办事处的办公室购置。

本项目在北京、广州、西安、重庆等地购置办公场地,按公司规定,以30年折旧计算,每年产生的折旧费用相比同等面积场地的租赁费用更有效益。以北京为例,发行人现在在北京租赁的办公场所共585.84平方米,每年产生的租金费用为151.66万元。如果公司购置此办公场所,按照目前该办公场所的市场均价53,000元/平方米计算,购买后每年产生的折旧为103.50万元,相比租赁节约48.16万元。

公司基于长远发展战略规划,购置办公场所更具前瞻性和效益性,利于提升公司形象,吸引人才,凝聚人心,长远发展。

(2)办公室租赁费共1,943.70万元,事业部/办事处的租赁城市为上海、合肥、杭州、贵州、长春、南昌、昆明等7个城市,项目部的租赁城市涵盖公司所有业务区域改造或新增的项目部。

由于上海、合肥、杭州、贵州、长春、南昌、昆明等大区或事业部目前业务量较小,人员不多,因此租用办公场地更有效率。随着以上地区业务的发展,公司会进一步考虑在以上地区购买办公场地。

项目部所用场地主要用于员工住宿、项目材料和设备的临时放置,对所承租房屋没有特殊品质或者区位要求、依赖性较小。由于项目建设地点随着建设周期不断变化,因此租赁办公场所比购买更有效率。因此公司计划通过租用场地方式完成项目部网点建设。

(3)建设工程费用共2,366.50万元,主要为大区、新建办事处、部分改造的事业部/办事处办公场所的装修,需要装修的面积共13,910平方米。

(4)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共9,751万元,是基于项目各机构需要配备,项目所需的硬件设备型号、单价等由采购部门对相关供应商询价确认,并根据供应商最新报价计算了运杂费及其他费用等。

详细设备购置清单如下:

5、项目经济效益估算

项目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按5年进行计算,计算期总计为8年。根据计算,本项目所得税前现金流量净现值为7,821.48万元,所得税后现金流量净现值为3,045.44万元,本项目所得税前的内部收益率为14.80%,所得税后的内部收益率为11.86%,本项目的所得税前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92年(含建设期),动态投资回收期为7.56年(含建设期),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16年(含建设期),动态投资回收期为7.82年(含建设期)。

6、环境影响评价

武汉市江汉区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9月30日出具了《武汉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确认单》,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备案,备案号为江环备2016-158。

(二)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计划在武汉市东西湖区租赁4,000平方米的研发楼,并购置3,218.00万元的研发设备。依托公司现有的研发与培训技术力量和引进相关人才组建全新的研发中心和培训中心。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通过技术创新和技术改良,重点针对当前业务中遇到的网络发展瓶颈、技术服务瓶颈、劳动效率不高的问题开展相应的研究与开发,开发新工艺、新材料,实现全新的项目实施与集成模式,从而实现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本项目拟投资5,540.64万元。

2、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项目的必要性

①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盈利能力

本项目的实施可使公司保持在主营业务上的技术领先优势,进一步提升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公司业务以通信网络建设服务为主,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壮大,业务区域不断拓展和延伸,通信网络建设和服务过程中,复杂的情况和遇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基于对行业的前瞻性研究,网络优化与维护业务随着网络建设的不断积累而扩大,同时运营商对网络运行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网络优化与维护的市场空间广阔。研发中心研发项目的制定正是基于对市场和行业的深入理解。因而研发中心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全业务服务能力。

②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通信技术服务行业是一个以通信技术为导向的行业,通信技术服务商需要预测和紧密关注通信技术的发展方向,不断保持技术的先进性,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服务和技术创新。研发与培训中心的建设符合行业技术发展的前瞻性要求,为公司未来的盈利打下基础,使得公司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竞争优势。

③培养技术人才,构建公司技术支撑体系

研发中心除了配置先进的研发设备外,更重要的是培养一支高专业素质的研发团队。公司通过扩充研发人员,招聘行业高端人才,增强了公司研发能力。通过具体项目的研发,丰富技术人员的实践经验,全面提高技术人员专业素养。

研发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公司对研发人才的选用、培育和人才作用的发挥。充足的中高端人才储备,特别是研发人才储备是企业持续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因此,构建一个良好的研发及办公环境,提升公司的新技术研发能力和整体形象,亦是公司吸引更多研发人才的必要且有效手段。为实现公司的经营及长期发展规划,吸引更多的研发人才,推进自主创新,公司已把研发中心的建设作为企业创新体系的发展战略之一,拟通过研发中心的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及培养力度,完善技术人才激励机制和科技成果管理体系,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构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

④畅通人才输送机制

培训中心的建立有助于为公司培养优秀的后备人才,为公司业务的健康发展输送源源不断的高素质劳动力。

培训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除了提升现有员工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培训对吸引新的优秀员工的加入也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可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培训的目的不仅仅是技能的传输,好的培训是可以在培训过程中将企业的发展战略、经营理念、管理模式、价值取向、文化氛围等传递给员工。

发行人通过组建专门的培训中心,对员工进行专业且系统的培训,有助于提升企业整体素质,为企业的发展输出源源不断的人才。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可期。

(2)项目的可行性

①国家政策导向支持推动

通信行业一直是国家政策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行业之一。近年来的三网融合政策和十三五规划政策都强调要大力发展通信行业。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会给通信领域带来大量投资,进一步拓宽网络建设、网络维护和网络优化等业务的市场空间。公司作为通信技术服务提供商,受益于政策红利带来的行业发展机会。

②公司对研发和人才培养的支持和重视

公司十分重视企业整体的研发水平和人才培养通道,希望可以通过系统、专业的管理,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公司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研发与人才进行全面的支持。

A、完善的研发制度

公司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在实际运行中,不断进行管理机制的改进,以便更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促进公司更快速的发展。研发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将依据原有的研发制度和研发项目管理体系,建立起一整套更加专业、更加规范的管理机制,从制度上保证研发中心切实可行。

B、充足的研发投入

持续的研发投入是公司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物质保障,发行人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研发经费的投入。

C、人才培养机制完善

公司对培训中心的建设亦有现有制度的支持。公司一直以来就有培训员工的传统。公司根据技术和管理岗位人员的不同特点,有计划地对其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除了公司内部定期的培训外,公司还积极与高校合作,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借助高校的人才优势,提高本公司员工的水平和知识程度。公司设立持证津贴,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种资质认证考试,提高职业素质。

③优秀的技术储备为研发中心提供扎实基础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获得了丰富的通信技术服务行业相关的研发经验。公司目前拥有专利7项,软件著作权70个。公司成立于上个世纪90年代,深耕行业多年,技术储备丰厚。公司作为一家面向全国开展服务的专业通信网络技术服务商,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知识,为公司将技术能力转变为研发能力铸造了坚实的基础。

④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为项目研发提供保证

目前,公司拥有一支理论扎实、经验丰富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多长期从事通信网络技术服务业的研究及开发,专业涉及光线路、无线网、传输网、核心网等众多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及实践操作能力。公司准备从这些高素质人才队伍中抽调最优秀的一部分人,加上从外聘来的优秀研发人才,组建全新的研发中心。公司原有的研发力量为研发中心的建设奠定了管理和人才方面的基础。

公司计划在未来两年内,大力扩充研发规模,新建研发中心,扩充研发人员和相关研发及测试设备。随着公司的发展,技术研发团队和技术研发实力将逐年壮大。

3、项目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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