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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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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参加部分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部分销售机构(见下述列表所示)协商一致,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下述销售机构的申(认)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8年10月29日起,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除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外)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认)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其中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销售本公司旗下权益类基金(股票型、混合型)不设申购费率折扣限制,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销售的本公司旗下基金均无认购费折扣或定投费率折扣,具体折扣费率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公告和页面公示为准,但具体折扣费率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的规定,不能低于成本销售。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销售机构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

2、费率优惠期限

以上述销售机构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上述销售机构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上述销售机构申(认)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4、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