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苏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柏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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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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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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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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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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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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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公司名称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苏毅
日期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18-044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浦颖、杨剑进行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增加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在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浦颖女士、杨剑女士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本次增加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利于公司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二)增加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特申请追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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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山东中农联合作物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山东中农联合作物科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联合作物科学”)于2012年02月23日经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591361528T,注册资本:226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28号,法定代表人:肖昌海,经营范围:农肥、草坪、水果、蔬菜、农机具、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农业专业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粮油作物、果树、蔬菜、茶树、草坪的营养配方施肥、种子处理及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服务。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农联合作物科学2017年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2,866.19万元,净资产为3,653.14万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21,052.27万元,净利润为-333.68万元。
2、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二)国兴农(福建)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国兴农(福建)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农”)于2012年03月16日经福建省长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255917272431,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兴泰开发区蔡坑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叶明乾,经营范围: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农业旅游开发;化肥、农业机械、饲料、包装种子、农副产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计算机软件的销售(以上均不含前置审批许可项目);自有设备租赁;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农业、林业新品种研究及新技术推广。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兴农2017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020万元,净资产为925.85万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722.72万元,净利润为-43.09万元。
2、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农立华(福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高管控制的关联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第(十)款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江苏通联植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江苏通联植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植保”)于2008年11月28日经江苏省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82989804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68号1幢1510室,法定代表人:张寄伯,经营范围:农药销售。植物保护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包装种子、化工产品及原料、农药中间体、农业机械、农副产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通联植保2017年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635.98万元,净资产为727.05万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2,927.95万元,净利润为17.53万元。
2、关联关系
子公司少数股东,持有控股子公司中农立华通联农业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华”)的股权比例为4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款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依法存续,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公司已与通联植保及中农联合作物科学等主要关联交易方分别签署了合同。
(一)与通联植保签署的《江苏通联植保有限公司商品购销合同》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立华与通联植保签署了《江苏通联植保有限公司商品购销合同》,江苏立华以市场价格向通联植保签署采购相关农药产品,主要产品有稻青青、大能等。合同有效期为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止。
(二)与中农联合作物科学签署的《中农联合作物科学2018年度现款购销合同》
公司二级子公司上海申宏农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宏”)与中农联合作物科学签署了《中农联合作物科学2018年度现款购销合同》,上海申宏以市场价格向中农联合作物科学采购相关农药产品,主要产品有20%啶虫脒、扑思等。合同有效期为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本公司各项业务均独立于各关联方,与各关联方的业务往来不构成公司对各关联方的依赖关系。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18-045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4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河南中农立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河南立华是中农立华于2014年9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主要在河南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开展药械一体化服务,但业绩一直未达预期,无法达到中农立华对于分子公司经营业绩指标的要求。会议决定注销河南立华,其原有人员和植保机械调配至公司其他单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董事浦颖女士、杨剑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18-046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参会监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4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970 公司简称:中农立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