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桂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窦晓庆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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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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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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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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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为进一步推进传统出版与影视业务相融合,完善产业链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与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创维酷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东阳品格传媒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深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352.9万元。目前深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公司出资800万元已全部到位,股份占比34%。
2.2018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公司参股公司科大立安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向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安科技”)出售公司所持有的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9.29%股权;交易方式为辰安科技向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出售资产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正在积极推进中。
3.为进一步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及资产优化,借助资本市场,实现持续发展,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8年5月18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设立深圳时代天和产业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亿元与深圳前海天和文化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深圳时代天和产业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成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目前该事项已完成向安徽省委宣传部的报备手续,《有限合伙合同》正在签署办理中。
4.为进一步拓展公司出版主业产业链,加强科技与文化的融合发展,公司拟以3043.95万元认购安徽宝葫芦信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宝葫芦公司”)新增股份273万股(公司前期已完成以1,575万元受让宝葫芦公司210万股股份事项,请详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重大的股权投资”章节)。目前双方已签订《增资协议书》。
5.为增加公司收益,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宿迁东瑞英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378亿元参与投资宿迁东瑞英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参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最终投资标的为北京京东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目前公司出资1.378亿元已全部到位。
6.为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委托贷款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委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贷款给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期2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委托贷款年利率为7.5%,按季付息;安徽省皖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笔委托贷款已发放完毕。
7.2015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时代创新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科技”)对湖北史迈诺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史迈诺”)提起诉讼,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各方达成和解,法院查封了史迈诺土地、房产用于偿还时代科技债务,并于2017年5月启动拍卖程序。2018年9月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裁定史迈诺进入破产清算,2018年10月时代科技委托律师向枣阳法院指定的资产管理人全额申报债权。
8.华严集团有限公司拖欠时代科技代理舞台设备采购货款1505万元,时代科技于2018年8月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已受理该案。
9.因安徽省徽商集团创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商创元”)未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2017年1月,公司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7年10月,公司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公司一审胜诉。安徽商之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之都”)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公司与徽商创元、安徽省徽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商集团”)、商之都达成《和解协议》,于2018年10月收到法院民事调解书,主要调解内容如下:一、徽商创元向时代出版偿还的债务为:借款本金3000万元、利息500万元、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代理费48万元、一审案件受理费22.46万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二、徽商集团、商之都按本调解书约定的金额承担徽商创元的上述债务,履行付款义务;三、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商之都承担;四、徽商集团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时代出版本金3000万元;五、商之都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时代出版支付利息200万元、律师代理费48万元、一审案件受理费22.46万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剩余利息由商之都分三年付清,于每年度开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付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借款本金3,000万元。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民
日期: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8-052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概况(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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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仅供各位投资者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0551 公司简称:时代出版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