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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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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928 公司简称:凤凰传媒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梁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真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小毓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梁勇

日期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公告编号:2018-041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传媒”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梁勇先生召集,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与江阴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土地收购补偿协议》并终止江阴凤凰文化广场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凤凰传媒关于签订〈土地收购补偿协议〉并终止江阴凤凰文化广场项目的公告》(2018一043)。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公告编号:2018-042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公告编号:2018-043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土地收购补偿协议》

并终止江阴凤凰文化广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降低投资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升值,保证股东利益,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传媒”或“公司”)与江阴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磋商,由江阴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公司位于江阴市的澄地2012-C-79地块,公司拟与其签订《土地收购补偿协议》,同时终止江阴凤凰文化广场项目。

一、收回地块及江阴凤凰文化广场项目基本情况

(一)收回地块情况

公司2013年3月通过公开挂牌受让了位于江阴市的澄地2012-C-79地块,拟用于江阴凤凰文化广场建设。出让总金额8729万元,出让合同号:3202812013CR0041号。

(二)江阴凤凰文化广场项目情况

2013年4月25日,凤凰传媒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江阴凤凰文化广场项目的议案》,拟在澄地2012-C-79地块建设凤凰文化广场,项目集文化教育、娱乐、影音、餐饮、商务办公以及配套服务等几大功能区于一体,总建筑面积115529 m2,其中,地上面积68654m2,地下面积46875m2。项目总投资58430.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6621.7万元,流动资金1808.6万元。项目总投资全部由企业自筹。

二、收回地块及终止江阴凤凰文化广场项目的原因

取得该项目地块后,公司启动了立项、商业定位咨询、建筑设计招标、商业业态伙伴招商等工作。但由于居民干扰等原因,直至2016年初未能启动建设,。在此期间及之后,仅项目周边一公里范围内就有九方城等大型商业综合体陆续建成开业,江阴市商业综合体竞争加剧,市场环境恶化。在此背景下,公司重新对项目的商业定位、业态规划、投资回报进行了专业咨询并重新测算,未能形成可行的投资建设方案。

鉴于上述原因,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降低投资风险,公司经过慎重考虑,决定终止江阴凤凰文化广场项目,并将澄地2012-C-79地块退还江阴市政府。

三、收回地块及终止江阴凤凰文化广场项目的决策程序

本次地块退还及江阴凤凰文化广场终止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土地收购补偿协议》的主要条款

经与江阴市政府有关部门多轮磋商,对方同意退还土地出让金8729万元、契税261.87万元、围墙及土地整理费用45.73万元合计9036.60万元。双方已就《土地收购补偿协议》初步达成一致,主要条款如下:

(一)收回价款

乙方(公司,下同)同意按9036.60万元,由甲方(江阴市土地储备中心,下同)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二)土地交付和收回价款支付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自愿放弃上述土地使用权,须将上述范围内的无他项权利负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交甲方,并委托甲方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上述权证的注销登记工作。

2、收购补偿款的支付办法:待上述地块重新挂牌出让成交并收到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后予以支付,土地收购补偿款支付时原则上以补偿款(9036.60万元)为基数按银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时间从收购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补偿款支付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叁年)。

3、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协调市国土局退还乙方缴纳的土地履约保证金。

五、对公司的影响

剔除江阴市土地储备中心同意退还的土地出让金、契税、围墙及土地整理等费用,公司就江阴凤凰文化广场项目共支付项目设计、工程勘察、建筑施工、人力成本等其他费用共计734.39万元,此类费用将无法收回并对公司2018年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将尽快与江阴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协议,并抓紧办理有关手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土地收回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土地收购补偿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