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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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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庄奎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孙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0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庄奎龙

日期 2018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8-087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奎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通知要求,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8-089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8-088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管永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8-089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8-089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止。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一)资产负债表

主要是合并原有项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二)利润表

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顺序调整;

4、“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合并、分拆、增补调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18-090

转债代码:113508 转债简称:新凤转债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3225 公司简称:新凤鸣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