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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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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878 公司简称:浙商证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承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建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建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3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详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8)。2018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35)。该事项尚须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将根据可转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

2、2018年3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合计授权总额175亿元余额内滚动发行次级债券。2018年6月20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18年10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出具了上证函【2018】1072号《关于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对公司2018年次级债券的申请事项无异议。公司将根据2018年第一期次级债券发行情况,及时发布公告。

3、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333,333,4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3,333,340元。报告期内,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实施完毕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44)。

3.3公司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主营业务受证券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变动情况难以进行准确估计。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2010年修订),按月对公司主要财务信息进行披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名称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承根

日期 2018年10月29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