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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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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钱金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宣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旭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利润表项目

主营业务的情况说明:

1.按品牌

2.按店铺类型

3.按线上、线下销售渠道

3、报告期内门店变动情况: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向9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89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6.04元/股。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由9人调整为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额由189万股调整为125.5万股,公司已于2018年9月25日收到上述激励对象的全部款项,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9月25日出具了《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募集股款实收情况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657号),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18年9月25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认为:截至2018年9月25日止,公司从激励对象收到本次募集款共计人民币7,580,2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255,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6,325,200元。所有募集股款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4,08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584,080,000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5,335,0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585,335,000元。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55,000股,已提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登记。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18-037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金波主持。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进行授予,相关登记文件已经报送中登公司进行登记,中登公司完成登记后,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化,公司注册资本也将随之发生变化,由人民币584,08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585,335,000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因注册资本变更所致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该议案将提交到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18-038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8年10 月 1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8年10月 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会监事 3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陈满仓主持。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18-039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15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五星工业园红蜻蜓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15日

至2018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8日和2018年10月30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 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温州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18年11月12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17:00 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14:0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五星工业园红蜻蜓大厦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五星工业园红蜻蜓大厦

联系人:薛霞、戴蓉

电话:0577-67998807、0577-67998807

传真:0577-67350516、0577-67350516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18-040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进行授予,相关登记文件已经报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进行登记,中登公司完成登记后,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化,公司注册资本也将随之发生变化,由人民币584,08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585,335,000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予以修订。

《公司章程》经营范围具体修订如下:

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3116 公司简称:红蜻蜓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