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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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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郭矿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变更控股股东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部分条款的议案及相关解决方案(详见公司临2018-027号公告),已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由于原煤产量同比减少及单位成本增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同比也将有较大幅度降低。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18-030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6日在郑州市中原西路188号公司本部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上交所有关信息披露准则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马建民先生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的议案》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马建民先生因年龄原因,递交书面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资料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21 证券简称: 郑州煤电 公告编号:临2018-031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生产

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8年第三季度主营业务数据

二、数据来源及风险提示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与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有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恶劣天气及灾害、设备检修和安全检查等。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并不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21 公司简称:郑州煤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