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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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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春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伍春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铿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8-067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铿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潘翔先生、唐秋英女士、郭淑英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65)、《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8-066)。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意见全文于2018年10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郭淑英女士的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为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被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反馈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厂区7栋1、2、4层”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厂区7栋2层”,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8-72)。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8-068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4日以邮件通知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愈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8-069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 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 号 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指南、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 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 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8-070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原独立董事郭淑英女士的辞职申请。郭淑英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郭淑英女士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郭淑英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向郭淑英女士在任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提名陈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陈为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郭淑英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陈为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方法(2017年修订)》的规定,其已向公司董事会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就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

陈为先生个人简历

陈为先生,中国国籍,1958年10月生,福州大学电器专业博士学位。1982年至1984年、1990年至今任教于福州大学;1996年至1998年任美国佛吉尼亚理工大学电力电子系统工程中心(CPES)高级访问学者,从事电力电子高频磁技术研究;2008年至2016年担任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院长;2016年至2018年担任福建森达电气股份有限公独立董事。现任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电源学会常务理事、磁技术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磁性元件和铁氧体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IEC/TC51/WG9(国际电工委员会/磁性元件、铁氧体与磁粉心材料技术委员会/磁性元件工作组)中国对口专家组召集人、福建省电力供应行业协会会长。

陈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为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为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8-071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厂区7栋1、2、4层”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厂区7栋2层”。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相应调整。

一、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第五条原文为: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厂区7栋1、2、4层。

修改为: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厂区7栋2层。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8-07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一2018年1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7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2018年11月7日(周三)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二楼公司研发大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审议事项具体如下:

1、《关于公司拟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此次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2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登记请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1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可立克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可立克公司证券部,程蔚收,联系电话:0755-29918075,邮编:51810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段轶群女士 程蔚女士

电话:0755-29918075

电子邮箱:invest@clickele.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一: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2;投票简称:“可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8年11月14日召开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打印或复印本委托书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需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18-065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