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冯全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贤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寿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因拟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涉及收购重大资产,标的公司属于设计行业,预计本次交易金额可能达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收购方案目前双方正在协商和沟通中,交易方式待定,中介机构待定。目前尚未确定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围海股份,证券代码:002586)自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2、2017年4月27日,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收购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3545)100%股权,初步协商交易对价不超过人民币16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28日开市起转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3、公司于2017年5月5日、2017年5月1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2017-0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4、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5、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2017年6月2日、6月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2017-063、2017-06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6、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7、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8、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6月2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9、公司于2017年7月4日、7月1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2017-079);公司于7月1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7月28日、8月4日、8月11日、8月12日、8月1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6、2017-087、2017-095、2017-099、2017-101、2017-1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10、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8月25日披露了《关于披露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1)等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11、2017年9月1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44号)。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作出了书面回复说明,并对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编制了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围海股份,证券代码:002586)自2017年9月19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12、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9月30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13、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披露了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公告编号:2017-14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14、公司于2017年11月4日披露了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075号】文件(公告编号:2017-15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15、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披露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 (公告编号:2017-16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16、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围海股份,证券代码:002586)自2017年12月14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公告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后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7-166)。
17、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的2017年第73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围海股份,证券代码:002586)自2017年12 月21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68)。
18、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核准批号为(证监许可〔2018〕676 号),核准公司向31个交易对手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购买资产(公告编号:2018-06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19、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经完成了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公司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88.22975%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备案手续(公告编号:2018-07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0、公司于2018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1、公司于2018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2、公司于2018年6月1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暨2018年6月,公司已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新增股份于2018年6月5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原1,041,976,663 股新增为 1,144,223,714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3、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暨公司股东仲成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805,916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1%,自2018年6月12日起六个月内(敏感期除外),在遵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不少于800万股,不超过1,0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4、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对建塘江两侧围涂工程,除整改项目并停止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冯全宏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2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2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6名,6名董事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4)。
2、会议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8年10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8 年10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2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监事会于2018年10月29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晓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4)。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 2018年10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8年10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 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项目;
2. 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 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 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项目;
6. 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 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 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 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 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5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