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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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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18-105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童永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比年初增加49.49%,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入规模增大所致。

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111.34%,主要系本期公司预付采购货款所致。

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101.56%,主要系本期公司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存货比年初增加68.26%,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储备存货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比年初减少30.23%,主要系本期公司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年初增加36.64%,主要系本期公司新增股权投资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比年初增加85.68%,主要系本期公司新增股权投资所致。

在建工程比年初减少50.77%,主要系本期公司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比年初增加93.57%,主要系本期个别子公司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38.28%,主要系本期公司预付长期资产款项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比年初增加58.71%,主要系本期公司采购货款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比年初增加40.10%,主要系本期公司规模扩大,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股本比年初增加73.23%,主要系本期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重大资产重组所致。其中,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而新发行的41,972,884股股份已于2018年9月18日在深交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12,972,104股,目前工商变更尚未完成,仍在履行程序中。

其他综合收益比年初增加217.55%,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比年初减少67.03%,主要系本期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所致。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57.33%,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发展延续良好趋势,新能源汽车、智能卫浴、智能焊机、变频家电、平板显示等业务持续快速增长。其中,新能源汽车业务从二季度开始伴随整车厂的提货与安装持续迅猛增长,截止9月30日,新能源汽车产品累计比上年同期增加435%。公司各项平台建设按计划稳步推进,新产品、新业务拓展顺利,并取得了预期成果,总体经营情况良好。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60.41%,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原材料成本上升所致。

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48.96%,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入和利润增加导致税收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1.20%,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

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64.93%,主要系本期公司研发投入增加以及有新增合并主体。

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61.56%,主要系本期公司研发项目增加及研发投入有所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213.48%,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损益。

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161.48%,主要系本期公司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80.64%,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增加及软件退税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78.49%,主要系本期公司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75.31%,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较上期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57.70%,主要系本期适用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计算所得税影响。

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56.33%,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业绩不断增长。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45.42%,主要系本期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业绩不断增长。

2018年1-9月公司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56.3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45.42%。受公司实施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形成的股份支付和重大资产重组影响,期间费用增加3,056.69万元(其中包括管理费用增加2,773.24万元,销售费用增加283.45万元),剔除该影响因素,营业利润为21,298.70万元,同比增长70.69%,利润总额为21,199.67万元,同比增长70.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28.70万元,同比增长79.50%。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97.77%,主要系本期公司材料采购、人工成本和税费较上期有所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26.12%,主要系上期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在本期到期赎回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06.51%,主要系上期公司首次公开上市发行股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8年7月3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7月31日,公司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了重组报告书中关于证监会审核的章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资产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34.00%股权、深圳市麦格米特驱动技术有限公司58.70%股权和深圳市麦格米特控制技术有限公司46.00%股权的过户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新增股份数量为41,972,884股,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18日,并做出了承诺说明。

2、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18年8月22日,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80.10万股调整为420.15万股,价格由21.18元/股调整为14.02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万股调整为21万股,价格由19.96元/股调整为13.21元/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已满,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8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6.036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47%。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已满,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2%。由于两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公司需回购注销所涉及的合计3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4.02元/股。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办理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手续,于2018年10月11日上市流通。

3、公司股东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减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4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截止本报告期末,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未实施减持计划。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18-103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紫光信息港B座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永胜主持,出席会议董事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规定编制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并按规定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日、2018年4月24日、2018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麦格米特控制技术有限公司46%股权、深圳市麦格米特驱动技术有限公司58.7%股权及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34%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7月26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组的核准。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7,099.9220万股增至31,297.2104万股。2018年9月18日,本次重组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成。根据本次重组的安排,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重组有关的全部事宜。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股本由27,099.9220万股变更为31,297.2104万股,注册资本由27,099.9220万元变更为31,297.2104万元。为及时反映公司的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化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现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事宜适用的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18-104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紫光信息港B座5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勇峰主持,出席会议监事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规定编制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并按规定予以披露。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18-106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30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