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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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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冯宇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大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艳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本报告期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

3.1.2本报告期利润表大幅变动原因

3.1.3本报告期现金流量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冯宇霞

日期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18-076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前及之前披露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均无影响,仅对财务报表个别科目的列报格式产生影响。

一、概述

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财政部于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财政部于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财务报表,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二)利润表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前及之前披露的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均无影响,仅对财务报表个别科目的列报格式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18-074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昭衍新药”)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培训室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冯宇霞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2017年8月21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花旗银行专户共存放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公司“建设药物临床前研究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截至2018年10月29日,花旗银行专户剩余募集资金约2175.25万元。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下称“江苏银行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将花旗银行专户剩余资金转移至江苏银行北京分行,转移后注销花旗银行专户,并拟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北京分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继续用于公司“建设药物临床前研究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鉴于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授予权益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经过调整,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9.40万份调整为55.16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6.62元/股调整为40.2286元/股。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鉴于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授予权益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经过调整,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90万股调整为47.46万股;回购价格由28.31元/股调整为20.0071元/股。

关联董事冯宇霞、左从林、高大鹏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的表决

结果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6.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原激励对象朱文婷、杜杰、吴文玉、赵佳、谭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12万股,回购价格为20.0071元/股,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关联董事冯宇霞、左从林、高大鹏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7.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原激励对象邵慧、赵佳、王颖、朱文婷、杜杰、吴文玉、吴海霞、曹洪锋、谭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94万份,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18-075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培训室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方向,不会对公司实施募投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本次对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本次对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6.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原激励对象朱文婷、杜杰、吴文玉、赵佳、谭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12万股,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7.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原激励对象邵慧、赵佳、王颖、朱文婷、杜杰、吴文玉、吴海霞、曹洪锋、谭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94万份,并由公司注销。董事会关于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18-077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8年2月27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8年3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8年4月21日,公司披露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公告,最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39.40万份,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33.90万股。

6、2018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8年5月24日,公司公告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2,139,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39.40*(1+0.4)=55.16万份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1)派息加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V)/(1+n)

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56.62-0.3)/(1+0.4)=40.2286元/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33.90*(1+0.4)=47.46万股

4、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1)派息加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V)/(1+n)

P0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 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28.31-0.3)/(1+0.4)=20.0071元/股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激励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的上述调整。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本次对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所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且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3127 公司简称:昭衍新药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