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0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6 证券简称:钱江生化 公告编号:2018-045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0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本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云跃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宋将林先生出席会议,公司3位高管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平湖市诚泰房地产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的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 本议案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灵芝、汪兴龙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2018一046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相关议案,本次交易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交易的备案和审批,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等程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相关备案、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备案、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目前交易对方北京欣奕华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尚未出具关于北京欣奕华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决策程序的书面意见;且交易相关方对本次交易方案的部分内容尚未最终达成一致,可能导致交易失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终止风险。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2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018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56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披露了《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2)。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按照要求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且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意见,故无法在2018年10月23日前完成回复工作。经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延期至 2018年10月30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回复文件。2018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3)。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各方按照要求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待公司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公司将按照要求申请复牌。

自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次交易的备案和审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上述核准通过,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此外,目前交易对方北京欣奕华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尚未出具关于北京欣奕华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决策程序的书面意见;且交易相关方对本次交易方案的部分内容尚未最终达成一致,可能导致交易失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终止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披露的《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所列示的“重大风险提示”相关内容,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