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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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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28 公司简称:赛福天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崔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祖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包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崔志强

日期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 2018-057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杨岳民、崔子锋、蔡建华、朱桂龙、李强、叶玲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崔志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 ;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2.1《聘任白树青为副总经理》

同意9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

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2《聘任吴海峰为副总经理》

同意8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89%;

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2.3《聘任杨雪为证券事务代表》

同意9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

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4《聘任钱悦为审计部负责人》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钱悦女士为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钱悦简历:女,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知识产权助理工程师,历任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专员,科研项目管理专员。

同意9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

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诚业支行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诚业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崔志强先生代表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诚业支行签署上述授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 ;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崔志强先生代表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上述授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 ;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崔志强先生代表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签署上述授信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 ;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 2018-058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王卫民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监事邓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 ;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 ;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 2018-059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经总经理崔志强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白树青先生、吴海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同意聘任杨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杨雪女士于2014年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简历:

白树青,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 历任交通银行无锡分行北门支行信贷科长,民生银行无锡分行锡山支行副行长,民生银行无锡分行梅村支行副行长,宁波银行无锡分行公司业务五部副总经理,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海峰,男,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2004年参加工作,历任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部副经理、技术研发部副经理,企业发展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雪,女,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知识产权助理工程师,历任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现任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