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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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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俊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子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凌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说明:1)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及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并于2018年6月13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1,387,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公司回购尚未完成,上述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2)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合计6.5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128号”文同意,公司6.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4月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农转债”,债券代码“128036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8年9月1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目前转股价格为9.62元/股,截止2018年9月30日金农转债因转股减少75,500元,转股数量为7,792股,剩余可转债余额为649,924,500元。

因股份回购及可转债转股公司股份总数变动为369,158,864股,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系各股东占变动后的股份比例。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化和原因说明:

1. 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加91.26%,主要系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以及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66.95%,主要系公司直销客户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3. 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55.19%,主要系预付的原材料款项增加所致。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45.18%,主要系部分处置持有的股权投资所致。

5. 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194.29%,主要系公司子公司铁力金新农工程进度加快所致。

6.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79.75%,主要系亏损控股子公可弥补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7. 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53.25%,主要系补充流动资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8. 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52.25%,主要系第三方计费能力服务业务预收账款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化和原因说明:

1.财务费用: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8.89%,主要系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确认利息费用所致。

2.营业外收入: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5.09%,主要系淘汰生产性生物资产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所得税费用: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42.43%,主要系控股子公可亏损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化和原因说明: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去年同期减少235.49%,主要系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12.11%。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254.13%,主要系报告期投资活动流入增长幅度大于投资活动流出增长幅度。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68,067.83万,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及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1,387,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最高成交价为8.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0,780,709.01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2018年10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可转债转股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18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公开发行了6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5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128号”文同意,公司6.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4月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农转债”,债券代码“128036”。根据相关规定和《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8年9月1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9.72元/股。因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由9.72元/股调整为9.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8年5月28日起生效。

截至2018年9月30日,金农转债尚有6,499,245张挂牌交易。2018年第三季度,金农转债因转股减少75,500元,转股数量为7,792股,剩余可转债余额为649,924,500元。详见2018年10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8-158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新农”)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光明区金新农大厦16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俊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的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8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8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8-159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光明区金新农大厦16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华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8-161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新农”或“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8-162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0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0月28日至 2018年10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10月29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10月28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电北路18号金新农大厦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陈俊海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数146,728,8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7466%。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31,373,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871%。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5,355,2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95%。

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许伟东律师、潘盼盼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2个议案,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其中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均为无关联关系股东,由参加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46,648,7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4%。

反对3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弃权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91%;反对3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7111%;弃权4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0399%。

2、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46,693,7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1%。

反对3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2889%;反对3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71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许伟东律师、潘盼盼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8-160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