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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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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先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小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期末较年初增长47.87%,主要系本公司执行合同约定预付2018年原料采购货款金额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较年初下降43.16%,主要系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3、存货期末较年初下降51.59%,主要系原材料库存减少所致;

4、生产性生物资产期末较年初下降100%,主要系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年初增长32.33%,主要系期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年初增长40.03%,主要系本期预付土地款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年初下降30.82%,主要系上年度年终奖在本期发放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较年初增长30.32%,主要系增值税留抵减少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年初增长40.88%,主要系因销量增加运费、促销费增加所致;

10、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40万元,主要系本期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49万,主要系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2、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260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3、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310万元,主要系本期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5.2%,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1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6亿,主要系本期理财投资减少所致;

1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21亿,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是中长期的奖励政策,公司于2018年至2022年的五年内,每年设立一批员工持股计划,共计五批,每批员工持股计划各自独立存续。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奖励基金、员工其他合法薪酬、员工自有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截至本报告期,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的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已开立完毕,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基于公司瓜子系列产品原料升级带来产品力提升,以及伴随的原料及包辅材成本上升,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良性运行,确保公司的盈利水平,结合市场需求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公司香瓜子、原香瓜子、小而香西瓜子等八个品类的产品进行出厂价格调整,提价幅度为6%-14.5%不等,价格执行已于2018年7月18日开始实施。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8-066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财会〔2018〕15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以下均称“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附件2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审批程序: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一)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二)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三)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四)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五)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七)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八)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九)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一)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8-063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4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8年10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七人,实际到会董事七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先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8-064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8年10月24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玉环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8-065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