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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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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张乙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截止2018年9月30日,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所持588,248,000股H股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注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本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集团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395,199,400.00元,较年初增长100.0%,主要是2018年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引起的核算科目变化,年初数据不要求调整。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0元,较年初下降100.0%,主要是2018年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引起的核算科目变化。

3、存货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集团存货为人民币155,916,581.51元,较年初下降77.8%,主要是出售所属子公司金港联合汽车的股权后业务减少的影响。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集团其他流动资产为人民币77,772,489.09元,较年初下降69.6%,主要是2018年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引起的核算科目变化,年初数据不要求调整。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集团其他非流动资产为人民币 28,365,496.10元,较年初下降80.2%,主要是以前年度支付的土地竞买保证金在2018年上半年已用于获得土地使用权,转入了无形资产核算。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集团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人民币196,249,799.84元,较年初增长100.0%,主要是2018年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引起的核算科目变化,年初数据不要求调整。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集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人民币0元,较年初下降100.0%,主要是2018年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引起的核算科目变化。

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为人民币 0元,较年初下降100.0%,主要是出售所属子公司金港联合汽车的股权后业务减少的影响。

9、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集团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为人民币202,809,508.66元,较年初下降46.7%,主要是出售子公司股权后业务减少、如期支付应付款项的综合影响。

10、预收款项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集团预收款项为人民币 19,316,068.25元,较年初下降90.0%,主要是出售所属子公司金港联合汽车的股权后业务减少、实施新收入准则后部分项目调至合同负债列示的综合影响。

11、合同负债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集团合同负债为人民币 56,600,132.65元,较年初增长100.0%,主要是2018年实施新收入准则引起的核算科目变化,而年初数据不要求调整。

12、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集团应付职工薪酬为人民币154,290,973.68元,较年初下降38.5%,主要是2018年年初发放了上年度员工花红的影响。

13、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集团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为人民币 658,155,209.17元,较年初下降84.2%,主要是如期偿还了境内公司债26.5亿元、境外人民币点心债8亿元。

14、应付债券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集团应付债券为人民币5,870,482,588.28元,较年初增长72.4%,主要是本年8月份新增发行五年期中期票据25亿元。

15、长期应付款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集团长期应付款为人民币17,500,000.00元,较年初增长100%,主要是集发物流分期增资合联营企业的影响。

16、专项储备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集团专项储备余额为人民币42,506,079.36元,较年初增长30.4%,主要是2018年本集团计提和使用安全储备的净增加。

17、其他综合收益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集团其他综合收益余额为人民币17,914,717.94元,较年初下降39.1%,主要是2018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引起的变化以及持有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的综合影响。

18、销售费用

2018年前三季度,本集团销售费用为人民币601,854.1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5.2%,主要是2018年本集团销售人员人工成本同比增加的影响。

19、财务费用

2018年前三季度,本集团财务费用为人民币176,895,669.07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1.6%,主要是持有的外币资产受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收益增加,而去年同期是汇兑损失的影响。

20、资产减值损失

2018年前三季度,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为人民币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00.0%,主要是去年同期本集团收回已核销坏账所致。

21、信用减值损失

2018年前三季度,本集团信用减值损失为人民币 9,060,343.86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0.0%,主要是2018年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减值模型替代原准则“已发生损失”模型后,本集团信用损失准备有所增加,按照准则要求同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2、其他收益

2018年前三季度,本集团其他收益为人民币32,722,637.15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8.9%,主要是政策原因本年度减少了集装箱补贴的影响。

2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18年前三季度,本集团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人民币5,001,260.50元,去年同期为损失人民币1,103,692.84元,主要是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波动所致。

24、资产处置收益

2018年前三季度,本集团资产处置损失为人民币42,455.21元,去年同期为收益人民币 6,726,128.67元,主要是本年度处置资产收益减少的影响。

25、营业外收入

2018年前三季度,本集团营业外收入为人民币 10,053,201.87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3.0%,主要是去年同期获得了新港事故池补贴的影响。

26、营业外支出

2018年前三季度,本集团营业外支出为人民币 3,011,159.66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79.2%,主要是本集团支付了职工抚恤金及其他补偿款等所致。

27、所得税费用

2018年前三季度,本集团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171,484,111.13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0.0%,主要是本集团汇兑收益增加带来了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集装箱码头整合扩大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规模。

28、少数股东损益

2018年前三季度,本集团少数股东损益为人民币117,780,041.0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0.0%,主要是集装箱码头整合吸收合并原二、三期码头业务相应增加了少数股东的收益。

29、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2018年前三季度,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人民币 1,345,038,436.53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2.7%,主要是2018年出售了子公司股权后,汽车贸易服务业务量下降减少了客户垫款的影响,集装箱码头整合也扩大了经营活动现金流的规模。

30、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2018年前三季度,本集团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人民币177,221,539.59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5.6%,主要是2018年本集团购买理财产品的支付额有所减少、收回的定期存款有所增加。

31、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2018年前三季度,本集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人民币1,865,104,049.33元,去年同期为现金净流入人民币233,390,801.63,主要是2018年本集团偿还到期债务、新增债务综合影响了现金的净流出。

3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018年前三季度,本集团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人民币191,337,140.06元,而去年同期是现金净流出人民币172,579,511.24元,主要是2018年本集团持有的外币资产受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收益增加,而去年同期是汇兑损失。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审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普华永道)对2017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详情可见公司于2017 年3 月2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包括《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10082 号)和《关于对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1485 号)。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认识到该事项所产生的影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事实为依据,采取各种措施,积极维护公司权益,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2018年上半年,公司新任审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阅意见。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3.5 码头业务吞吐量

以下为2018年第三季度本集团码头及物流业务吞吐量数据,该等吞吐量数据,是基于本集团拥有权益的所有相关公司的合计数据,不管本集团成员持有多少比例之股权。

注3:其它口岸的吞吐量是指:锦州新时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本集团拥有15%股权)和秦皇岛新港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本集团拥有15%股权)的合计吞吐量。

受环渤海地区新建储运设施投用以及中俄原油管道二期投产等因素影响,油品业务有所下降;集装箱业务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深入实施 “一环一带一路”+“专项物流”发展战略,降低综合物流成本,打造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口岸营商环境,港口转型升级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其中环渤海内支线外贸箱量、冷链物流、汽车物流等重点业务增长较快,有效的提升了港口综合竞争力,确保了口岸箱量稳定增长;商品汽车海铁联运快速增长,集疏运体系不断优化,服务模式不断创新,新航线、新品牌开发成效显著,推动汽车业务持续增长;矿石业务继续发挥深水泊位和海上区位优势,不断扩大混矿业务规模,外进铁矿石增幅较大;钢材业务通过强化港铁合作,增强港口竞争力,市场份额稳中有升;煤炭业务通过打造城域煤炭供应网,以上岸煤为切入点,吞吐量增幅较大;受腹地玉米深加工能力提升、玉米就地消化能力增加,辽宁口岸玉米下海量出现下降,散粮业务有所下滑;客运业务受旅顺至龙口航线运力增加,旅客运量有所增长,滚装车受东北腹地货源以及运力下降等因素影响,滚装车量有所下滑。

公司名称: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乙明

日期: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8-033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尚未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签署任何书面协议。

一、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2021年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及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与关联方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大连港集团”)续签各项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及各框架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和各年度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并同意将该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张乙明先生、徐颂先生、尹世辉先生、魏明晖先生按规定均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6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2021年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及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并发表意见,认为上述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自公司成立以来,并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持续与大连港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有效保证了公司及附属公司的正常有序运营。2019-2021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及各年度交易上限是基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规划考虑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运营需要。交易条款由双方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确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对该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于此次董事会会议上发表独立董事意见,认为该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为公司及附属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自公司成立以来持续签署,保证了公司及附属公司的正常运营及业务发展。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2019-2021年各年度交易上限符合公司及附属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交易条件依据一般商务条款,由协议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协商确定,对公司及其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上述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16-2018年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情况

为规范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本公司根据监管规则要求,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日常运营涉及的关联交易进行汇总分类,每三年签署一次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与关联方大连港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签署的2016-2018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包括:

● 建设管理及监理服务协议:由大连港集团与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港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署;

● 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协议:由大连港集团与股份公司签署;

● 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协议:由大连港集团与股份公司签署;

● 租赁协议:由大连港集团与股份公司签署;

● 港口设施设计和施工服务协议:由大连港集团与股份公司签署;

● 金融服务协议:由大连港集团与股份公司签署。

上述六类关联交易协议均将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

单位:万元

2018年预计数与年度上限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如下:

(1)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主要是部分工程项目未如期开工引起的工程收入减少,原关联方大连港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和大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经合并重组后主体消失,原计划的提供劳务、供电供暖等服务未发生;

(2)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主要是受原油航运市场影响,原计划接受的仓储服务量有所减少;

(3)承租项目:主要是受原油航运市场影响,原计划的租赁价格上调未实施,另外,部分单位的房屋租赁有所变更;

(4)出租项目:主要是原关联方大连港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经合并重组后主体消失,其资产全部纳入股份公司所属子公司进行管理,原与其发生的泊位租赁项目不再作为关联交易统计;

(5)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主要是公司2016年为降低利息成本,提高公司收益,提前偿还10亿元售后回租本金及相应利息所引起的。另外,结合市场利率走势,综合比价各种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后,变更了部分融资方式;

(6)存款:主要是公司加强对存款日最高额的实时监控,保证了存款余额上限不超出已申报上限;

(7)贷款:主要由于随市场行情,部分货种的贸易业务有所收缩、贷款需求下降。

(8)保理项目:主要是结合市场利率走势,综合比价各种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后,变更了部分融资方式。

(三)2019-2021年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情况

1、2019-2021年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调整说明

2016-2018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申报,采取的是A股和H股统一申报的模式,即将A股、H股规则下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按照范围全面、标准从严的原则进行统计及预测,根据各自相应的规则进行比例测试,履行合规审批程序。经过三年的实际操作效果较好,因此作为公司未来持续性关联交易申报和管理的沿用模式。

上一次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业务由于发生时间早于上一次统一申报的时间,因此单独履行了审批流程、签署协议,未涵盖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中。根据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业务实质,本次申报拟将其纳入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中统一签署。

综上,公司2019-2021年度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为六大类、11项。

2、2019-2021年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过去三年股份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结合股份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经营预测及未来可预见的变化情况,参考大连港集团、股份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公司对2019-2021年度的关联方进行了确定、对构成持续性关联交易的交易事项进行了汇总统计,并拟定了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上限。

单位:万元

此次所拟定的2019-2021年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与以前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实际完成情况的差异变动,说明如下:

1、建设管理及监理服务:此项目主要为大连港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取得的工程监理及管理收入,未来三年预计交易上限分别为12,000万元、11,000万元、10,000万元。主要是考虑大连港集团太平湾各项目可能在2019年恢复施工,导致工程监理收入有所增加,并随着项目进度的完成而逐年有所下降。

2、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此项目主要为取得的工程及工程技术服务、综合服务、销售及其他项目的收入,其中,工程及工程技术服务主要是通信公司、电力有限公司为关联人士提供的工程维护及技术服务;综合服务主要是电力公司、油品码头、港隆科技及通讯公司等为关联人士提供的基础服务,包括供电供暖、提供劳务、通讯服务等;销售业务主要为港隆网络、港隆科技、通信公司收取的IT类项目款、港润燃气收取的燃气款等。

未来三年预计交易上限分别为54,700万元、58,000万元、60,200万元,较过去三年增加的主要项目有:(1)随着万通物流的煤炭、石子及钢材等转运业务量逐渐增加,杂货码头向万通物流提供的操作收入也随之增加;(2)预计随着大窑湾北岸项目、太平湾港项目、国际邮轮城项目的推进,以及海底隧道项目的开工,后续公司承揽的电力工程项目将大幅度增加,电力管网、弱电布线等工程技术服务收入也将随之增加。

3、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此项目主要为支付的综合服务费、维修服务费及燃油采购费,其中综合服务主要为水电、取暖交通、劳务体检、仓储装卸费、物业费等费用,维修服务主要为支付给机械公司、港湾工程等公司的维修费用及向大连港资产管理公司支付的港务设施维护费等,燃油采购服务主要为支付给中石化海港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的燃油费。

未来三年预计交易上限分别为92,500万元、93,600万元、94,400万元,较过去三年增加的主要项目为:(1)装卸及仓储服务:油品码头预计新增与长兴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油品储罐相关仓储及装卸业务;(2)维修及公共设施维护服务:公司与大连港机械公司的维修费预计将大幅度增加,主要包括快速托揽钩及液压吊维保、输油臂检保、登船梯检保等,另外公共设施的维护费随着资产的使用年限而逐年增加,加上汽车码头新建泊位堆场、大窑湾污水厂改造工程等新项目投产运营后的港务设施维护费将有所增加;(3)燃油采购业务:主要考虑未来燃油价格的涨幅及业务量新增对燃油的使用需求;(4)船舶期租业务:公司预计新增以期租的方式租用船舶的业务。

4、租赁:

(1)租赁-承租:此项目包括支付的房屋及土地、车辆及机械设备租赁费。公司合理预计了未来土地租赁费单价的上浮以及占用大连港集团土地面积的增加等因素,未来三年预计交易上限分别为25,000万元、25,000万元、25,000万元。

(2)租赁-出租:此项目包括收取的码头设施、车辆及机械设备租赁款。未来三年预计交易上限分别为10,000万元、10,000万元、10,000万元。

5、港口设施设计和施工服务:此项目主要为支付给港湾工程公司、大连港口设计研究院、机械公司等关联公司的工程项目施工款,较2018年增加主要是大连湾综合交通枢纽客运站、新港18-21#泊位工程等项目的陆续开展。未来三年预计交易上限分别为27,600万元、27,500万元、29,000万元。

6、金融服务:

(1)存款:此项目主要为大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预计未来三年日存款最高余额不超过40亿元,过去三年日存款余额的最高上限为37亿元,主要是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所带来的合理资金沉淀增加。

(2)贷款:此项目主要为财务公司提供的贷款服务,预计未来三年日贷款最高余额不超过50亿元,较过去三年实际日贷款最高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预计未来股份公司及下属投资企业业务发展需要、以及业务规模的扩展,对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需求的增加;随汇率变化影响,股份下属投资企业存在外币贷款的置换需求。

(3)保理:此项目是集团公司(通过保理公司)为股份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的保理服务,未来三年预计交易上限为12,000万元/年,开展此项业务有利于改善股份公司及附属公司的运营情况,不因应收账款回收期内现金流的短缺而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同时可拓宽股份公司及附属公司的融资渠道,合理优化财务结构。

(4)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此项目是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为股份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的业务。未来三年预计交易上限分别为114,000万元、112,000万元、112,000万元,是公司根据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的综合需求进行的合理预测。

(5)结算及其他:此项目主要为集团公司所属的金融类企业提供的其他服务,未来三年预计交易上限分别为3,0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较过去三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财务公司除将进一步开展委托贷款、非融资类保函、结售汇等基础金融服务外,还将开辟融资类担保、银行承兑汇票、承销企业债券等新业务,来进一步支持股份及附属公司的日常业务运作。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介绍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张乙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20.83156亿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大连港集团的总资产为10,856,092.61万元,净资产为4,551,522.3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70,390.15万元,净利润66,015.60万元。

关联关系:大连港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本次续签框架协议、预测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将继续按照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如有)的定价原则,具体如下:

1、建设管理及监理服务、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租赁、港口设施设计和施工服务

如该种商品或服务有国家标准价格,即采用国家标准价格;如无国家标准价格,商品或服务价格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所供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供求状况、数量、单价等情况,以书面协议、合同的方式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大连港集团内部提供的部分后勤服务项目,如员工宿舍、食堂用餐、内部培训等按照大连港集团统一定价,以优于市场价格的标准签订服务协议。

2、金融服务:1)存款,股份公司及附属企业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亦不低于大连港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2)信贷,财务公司向股份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的信贷服务,将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同类价格,亦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大连港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类信贷服务之价格。3)保理,此项目是大连港集团(通过保理公司)为股份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的保理服务,所收取的利息和手续费将不高于同期国内相关金融机构同类价格,亦不高于保理公司向大连港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类保理服务之价格。4)融资租赁,此项目是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为股份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的业务,所收取的租金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同时亦不高于向大连港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类融资租赁服务之价格。5)结算及其他:①结算服务,财务公司为股份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的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将免收相应结算服务的费用;②其他服务,财务公司向股份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其经营范围以内的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费用将不高于国内同业的收费水平,亦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大连港集团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均按照书面协议或合同约定,定期、按时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股份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大连港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相互之间的上述各类持续性关联交易,有效地保证了双方日常运营的需要,并最大限度为股份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了市场最优的交易价格,有力地保障了股份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发展。各项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属于一般商务条款,由协议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协商确定,对股份公司及其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符合股份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80 证券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8-034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7次会议

会议时间:2018年10月29日

会议地点:大连港集团109会议室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18年10月15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 亲自、授权出席董事人数:9人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授权出席董事9人。副董事长白景涛先生、董事郑少平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独立董事孙喜运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罗文达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独立董事王志峰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乙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dlport.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2021年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及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根据上海、香港两地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公司2019-2021年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及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乙明先生、徐颂先生、尹世辉先生、魏明晖先生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经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批准该议案。同时,经关联交易比例测算,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dlport.cn)刊登的《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临2018-033)。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规则的规定,适时发布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1880 股票简称:大连港 公告编号:临2018-035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第五届监事会2018年第4次会议

会议时间:2018年10月29日

会议地点:大连港集团108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及方式:2018年10月15日,电子邮件。

应出席监事:5人 亲自出席、授权出席监事:5人

监事会主席贾文军先生、监事齐岳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独立监事孔宪京先生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监事孔宪京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三)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本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上网公告附件

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1880 公司简称:大连港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