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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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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吴桂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创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展情况

2018年7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2018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事项和进展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方案,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相应调整;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2.75元/股调整为25.10元/股。

(2)将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张雷、都小华等2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9,000份予以注销。

上述股票期权调整及注销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56,000份,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5.10元/股,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2、公司参与产业基金的进展情况

(1)珠海拉芳品观华熙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8年4月3日,公司与珠海市华熙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邓敏女士签署了《珠海拉芳品观华熙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基金,主要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美妆行业线下渠道商、代理商、服务方案提供商、境内外优质化妆品品牌公司、B2B智能硬件等产业链项目,基金总规模10,000万元,首期规模为5,000万元,公司作为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首期认缴出资4,700万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2018年4月19日,珠海拉芳品观华熙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已于2018年6月20日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2)珠海拉芳易简新媒体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2018年5月16日,公司与霍尔果斯智媒广告有限公司及广东易简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珠海拉芳易简新媒体产业基金(有限合伙)退伙协议》,霍尔果斯智媒广告有限公司因其企业自身原因赎回向上述产业基金投资的3,000万元人民币,因此公司持有该基金的份额由原来的71.42%被动变更为90.90%。

2018年5月28日,珠海拉芳易简新媒体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已于2018年7月3日完成变更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桂谦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及对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其计划自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12月2日(含申请延期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不低于100万股,不高于300万股的公司股份。截止2018年10月29日,吴桂谦先生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20,221股,已超过增持计划数量区间下限,占公司总股本的0.45%。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桂谦

日期: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8- 071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8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储小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参加本次会议,其授权委托独立董事蔡少河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桂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依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39,000份进行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8- 072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8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如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及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类产品等),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上述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调整股票期权激励数量及价格有关事项,监事会同意对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9,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8- 07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办理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39,000份股票期权注销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概述

1、2017年9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7年9月5日起至9月14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7年9月15日披露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7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17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17年10月25日,公司办理完成股票期权登记事宜。授予日为2017年9月20日,授予对象69人,授予数量116万份,授予价格32.75元/股。

6、2018年7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7、2018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都小华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的资格。按照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第二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调整股权激励数量及价格相关事项,董事会决定取消都小华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将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共计39,000份予以注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67人,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56,000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股票期权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上述注销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且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调整股票期权激励数量及价格有关事项,监事会同意对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9,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依据及数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手续。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8-075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类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购买不超过一年期的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由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 投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限定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类产品等。

4、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目前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不会对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5、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实施方式

由财务部提出申请,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财务部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理财产品的分析以及提出的申请,审慎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1)公司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决定投资额度和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尽管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控制风险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且公司每笔具体理财事项由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不仅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还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类产品等),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上述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8- 07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补充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体系变动情况

2018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价格详见下表: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生产洗护类产品和香皂所需表面活性剂、香精、硅油、皂基以及其他功能性辅料等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受石油、棕榈油等基础原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并间接导致产品生产成本波动。表面活性剂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380元/吨,下降比例约5.23%;功能性辅料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6,240元/吨,下降比例约38.70%;硅油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7,240元/吨,下降比例约25.62%;香精类原料采购价格同比下降约10,570元/吨,下降比例约11.22%;皂基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560元/吨,下降比例约10.43%。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指标和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生产经营使用,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和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8-077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同时废止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公司根据上述《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作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且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如下:

新增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研发费用”项目,修订了“其他应收款”、“持有待售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应付款”、“持有待售负债”、“长期应付款”、“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项目的列报内容,减少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物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专项应付款”等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行项目进行列报,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发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研发费用”项目等报表项目。

公司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列示;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列示;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列示;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行项目进行列报,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根据“管理费用”科目下的“研发费用”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研发费用”行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执行《修订通知》,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3630 公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8-073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