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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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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迎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管长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9月,公司净增门店1,183家,其中,新开门店404家(含新开加盟店50家),收购门店813家,关闭门店34家,至报告期末,公司门店总数3,242家(含加盟店130家),总经营面积为417,273平方米。其中,2018年7-9月,净增门店743家,新开门店153家(含新增加盟店14家),收购门店604家,关闭14家。

2018年7-9月,公司共发生新签并购项目6起,完成并购项目交割4起(含新签2起),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3月,公司签订资产收购框架协议以现金不超过6,500万元(含存货1,000万元)受让湖南欣百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所属15家连锁药店以及沅江市康泰药店、沅江市仁心药房等6家单体药房共计21家零售药店的相关资产和业务,该项目已于2018年7月已完成资产交割手续,最终收购金额总额为6,220.20万元(含存货金额720.20万元);

(2)2018年5月,公司签订资产收购框架协议以现金不超过1,386万元(含存货258万元)受让长沙市芙蓉区庆元堂大药房等13家零售药店的相关资产和业务,该项目于2018年7月已完成资产交割手续,最终收购金额总额为1,237万元(含存货金额109万元);

(3)2018年6月,公司与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与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药房”)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1,603,000,000.00元,对应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1,383,587,133.84元。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新兴药房86.31%的股权,其中48.96%股权由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作为对价支付,其余37.35%股权由公司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作为对价支付。交割完成后,公司持有新兴药房91.00%股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现金部分已按合同规定全部支付完成,并完成了股权变更及相关工商登记手续,详见2018年8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48.96%的股权完成过户的公告》(2018-072),加上公司原已持有新兴药房4.69%的股权,至此,新兴药房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自2018年9月1日起,新兴药房财务报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合并日新兴药房的门店数量为491家;发行股份支付部分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无条件通过,详见《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无条件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2018-089)。

(4)2018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如东日晖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65%的股权,门店数26家,转让价格为2,871.70万元。2018年8月,该项目重组工作已全部完成;

(5)2018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上海虹桥药业有限公司签署《上海上虹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收购上海上虹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51%的股权,门店数53家,股权转让价格为14,280万元。2018年9月,该项目重组工作已全部完成;

(6) 2017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江西天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所属139家零售药店的相关资产和业务,购买重组后目标公司60%股权,转让价格为4,020万元,目前重组工作正在进行中;

(7) 2018年8月,公司签订资产收购框架协议以现金不超过1,305万元(含存货290万元)受让长沙市芙蓉区泰来森炎堂大药房等11家零售药店的相关资产和业务,该项目资产交割手续正在进行中;

(8)2018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江苏市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10家连锁药店、无锡民康门诊部有限公司、北塘区康寿乐食品商行、无锡湘满情食品有限公司、梁溪区德慈诊所五家公司的相关资产和业务,由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收购重组后目标公司53%的股权,转让价格为13,250万元,该项目重组工作正在进行中;

(9)2018年9月,公司签订资产收购框架协议以现金不超过3,350万元(含存货350万元)受让衡阳济世堂大众健康大药房等10家零售药店的相关资产和业务,该项目资产交割手续正在进行中;

(10)2018年9月,公司签订资产收购框架协议以现金不超过290万元(含存货40万元)受让南县世纪康大药房等3家零售药店的相关资产和业务,该项目资产交割手续正在进行中。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毅

日期: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8-093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毅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公司编制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为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连锁药店建设项目的预期收益,确保益公司战略布局的顺利实施,保证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的最大化,现对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缓解公司业务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足额归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8-094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金洲大道68号益丰医药物流园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斌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按照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要求,公司编制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为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连锁药店建设项目的预期收益,确保益公司战略布局的顺利实施,保证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对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缓解公司业务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足额归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8-095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投资总额与建设规模不变。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52号”文件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实施了“2015 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项目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694,65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73元,共计募集资金135,470.15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2,930.63万元后,募集资金的净额为132,539.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28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2,427.1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326.2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2,610.19万元(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5,000万元以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71.60万元)。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使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延长建设期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的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 “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主要以公司会员客户为核心,通过建立健全会员的健康档案管理,满足会员的在线健康咨询、轻问诊、慢病管理、病友交流等方面的需求。同时,通过对会员交易全过程的相关数据分析建立大数据体系,对会员进行精准服务,指导其从用药、养生、生活习惯等多方面进行健康管理,提高会员的在线体验。随着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将在同行业竞争中形成独特优势,增强顾客的信赖度,获得更多的忠诚会员,进一步增加会员的消费频次,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其建设内容包括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内容建设和O2O健康云服务系统建设,建设期为三年。总投资15,0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5,000.00万元。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公司在该项目的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资金为5,099.87万元,剩余投资额为9,900.13万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为医药电商创新型项目,前期调研时间较长,部分软件信息系统目前仍处于研发、设计、测试与适用阶段,因此进度未达预期;项目内容相关性较大,与公司运营全流程、全渠道紧密相关,设计范畴加大,导致项目建设和运营推广延迟。为更好的实施本项目计划,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及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与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的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益丰药房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延期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O2O健康云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营推广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益丰药房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六、备查文件

1.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8-096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益丰药房”)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5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694,65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73元,共计募集资金135,470.1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438.4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3,031.6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92.1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2,539.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28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2,427.1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326.2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2,610.19万元(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5,000万元以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71.60万元)。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所需流动资金也随之增加,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缓解公司业务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足额归还。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益丰药房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益丰药房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也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中信证券同意益丰药房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备查文件

1、益丰药房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益丰药房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益丰药房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8-097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数据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门店变动情况

2018年7-9月,公司净增门店743家,其中,新开门店153家(含新增加盟店14家),收购门店604家,关闭14家,报告期末,公司门店总数3,242家(含加盟店130家)具体情况如下:

注:中南地区包括: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华东地区包括:上海、江苏省、江西省、浙江省;华北地区包括:河北省、北京市。上述14家门店关闭主要原因系老城区改造、策略性调整等。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3939 公司简称:益丰药房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