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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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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邵松长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成德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晓峰先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报告期末,宁波市郡庙企业总公司12,546,841股股份质押已到期,尚未办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3.1.2贷款类资产情况

贷款类资产按风险特征分类情况

单位:元

3.1.3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注1:联合贷款担保业务因涉及金额小(500元一30万元),形式为可循环使用、随借随还,贷款金额存在重复使用,且频率较高,故报告期发生额未作统计。

注2:融资类担保明细

注3:截止2018年9月30日,联合贷款担保业务贷款客户349876户,贷款余额19.85亿元,人均贷款额5672.62元;逾期本金2870.55万元(其中逾期超过90天的2109.66万元)。2018年1-9月份确认担保收入4297.98万元,实际代偿2171.12万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3.2.2期后事项

1、业务诉讼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金联)为河南创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亚通信)代为采购货物,鉴于创亚通信相关人员涉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诈骗行为,2018年8月24日,香溢金联向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报案,同日公安机关出具《立案通知书》,香溢金联被诈骗一案,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已对该案立案侦查。

香溢金联与深圳市富泰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泰通物流)签订仓储服务协议,2018年8月27日,因仓储合同纠纷,香溢金联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富泰通物流赔偿货物灭失的损失共计61,209,860元;诉讼费由富泰通物流承担。同日,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法院查封、冻结富泰通物流名下价值61,209,860元的财产。2018年9月11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富泰通物流账户银行存款61,209,860元,账户冻结期限至2019年9月10日。

目前,该案刑事侦查尚在继续,民事诉讼尚未开庭审理。(详见公司2018-049号临时公告)

2、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计划及进展事项

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5,02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7%。同时,公司发布增持计划公告,香溢控股计划自2018年10月17日起不超过20天内,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但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679%。(详见公司2018-051号临时公告)

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18日,香溢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0,314,9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0%,对应增持金额为45,397,309.30元,增持均价为4.40元/股。香溢控股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公司2018-052号、2018-053号临时公告)

上述增持后,香溢控股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8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香溢控股第二次股份增持计划,自2018年10月19日起3个月内,香溢控股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000,000股,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08%。目前该增持计划尚在履行中。(详见公司2018-054号临时公告)

2018年10月19日,香溢控股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01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3%,对应增持金额为9,291,634元,增持均价为4.62元/股。(详见公司2018-056号临时公告)

截止2018年10月19日,香溢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62,353,727股,占公司总股本13.725%;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136,024,108股,占公司总股本29.940%。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初步预测2018年度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系计提大额减值准备。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名称: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松长先生

日期: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18-058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10月25日公司发出会议通知,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关于公司向大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8-059号)

同意公司向大股东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壹亿元整,贷款期限为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邵松长先生、夏欣荣先生、芮滨先生、杨旭岑先生4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3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出具了表示同意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18-059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大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系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大股东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控股)申请最高额度为1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委托贷款无相应担保或抵押。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资金来源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向大股东香溢控股申请委托贷款,香溢控股将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向公司发放贷款壹亿元整,贷款用途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贷款期限为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本次委托贷款无相应担保或抵押。

香溢控股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

法定代表人:潘昵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224.11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项目管理,酒店管理,办公用品、礼品的包装设计、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电子商务技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仓储(不含危险品)。

关联关系:香溢控股持有公司股份62,353,727股,占公司总股本13.72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标的:公司向香溢控股申请委托贷款10,000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交易定价:本次委托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三)委托贷款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四)委托贷款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五)本次委托贷款无相应担保或抵押。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大股东申请委托贷款,能够增强公司资金实力,补充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支持公司发展。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之前,已将该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通过,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二)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向大股东申请委托贷款,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关联董事邵松长先生、夏欣荣先生、芮滨先生、杨旭岑先生回避表决。经审议,与会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向大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向大股东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壹亿元整,贷款期限为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大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拓展公司资金来源渠道,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有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向大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0830 公司简称:香溢融通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