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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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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秦玉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怀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程序合法

本次会议已审议同意聘任李世忠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付延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聘任程序合法,对上述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二、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李世忠先生、付延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形,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聘任职务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以及工作经验。其中,付延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上述事项的表决结果。

独立董事:路清、张炜、张元兴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8-40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冯毅先生、李世忠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内容变动原因,冯毅先生、李世忠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其中,冯毅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此次监事辞职不会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增补监事的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冯毅先生、李世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监事会对冯毅先生、李世忠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8-44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提请陶然先生、唐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陶然:男,1965年10月出生,持有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中国华润总公司(现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进口一部副科长,华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经理、战略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高级总监、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

陶然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单位任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唐娜:女,1976年12月出生,持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曾于中国人民大学城市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曾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润医药商业法律事务总监。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唐娜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单位任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8-41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秦玉峰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李世忠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聘任付延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1、副总裁简历

李世忠:男,1963年出生,持有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曾任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实验室主任、研究所所长,新疆和田阿华阿胶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聊城阿华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阿华包装印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东阿阿胶阿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世忠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单位任职,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联系方式

付 延:男,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民商法学硕士学位,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2010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法律事务部知识产权专员、知识产权律师、法治建设经理、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副经理。现任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

付延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办公电话:0635-3264069

传真:0635-3264069、3260786

邮箱地址:fuyan@dongeejiao.com

邮编:252201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8-43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