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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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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 亚 通 公告编号:2018-33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国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莫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权益变动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控股”)就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事项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投控”)于2018年9月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按照《股份转让协议书》的约定,怡亚通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106,134,89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给深圳投控,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5元,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583,741,900.50元。

2018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怡亚通控股的通知,协议各方已经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约定的股份交割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18年10月18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深圳投控将持有公司388,453,70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3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怡亚通控股持有公司378,979,79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85%;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二)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8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因2018年9月5日召开的“14怡亚债”和“16怡亚01”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关于不要求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就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拟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提前清偿“14怡亚债”项下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不要求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就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拟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提前清偿“16怡亚01”项下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均未获得债券持有人过半数的通过。

截至目前已有部分债券持有人代表向公司或债券托管人表达若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用于注销,需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对债券另行增加担保措施。公司充分咨询了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意见,深入研究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经慎重研究和评估后认为:继续强行推进回购股份事宜,可能会引起公司相关债权人要求提供额外担保或履行提前清偿债务的义务,将对公司的资金安排、使用以及业务发展造成一定影响,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营风险,最终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为此,根据2018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的授权,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实施回购方案的议案》。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周国辉

2018年10月26日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