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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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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局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凤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俊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本公司以“科技+产业+城镇化”为发展方向,积极实施“一个核心定位、两条发展主线、三项发展策略、四大业务群组”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本公司以消费电子业务(彩电、白电、手机)为基础,逐步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升级、向科技产业园业务拓展、向互联网及供应链管理业务延伸,形成了“科技园区业务群、产业产品业务群、平台服务业务群以及投资金融业务群”四大业务群协同发展的局面,其中环保、新材料业务已落地;供应链管理及互联网业务进一步优化业务模式,规模和盈利能力实现持续增长。

(二)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为9.33亿元。

(三)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与滁州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科创中心二期项目已中标项目用地。其他项目仍在协商中。

(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业务及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目前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已收到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业务及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深交所正在审核中。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8-8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佳集团”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以通信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刘凤喜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会议决定康佳集团为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五年。此担保额度用于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额度、开发贷额度、并购融资额度,办理融资租赁,向供应商申请采购账期额度等业务。会议要求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为此次担保额度的49%向康佳集团提供反担保。

会议授权康佳集团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康佳环嘉(大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康佳环嘉(大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康佳环嘉(大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会议决定为康佳环嘉(大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7亿元人民币,康佳集团为康佳环嘉(大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增加至12亿元。此次增加的担保额度的期限为5年,用于康佳环嘉(大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额度、开发贷额度、并购融资额度,办理融资租赁,向供应商申请采购账期额度等业务。会议要求康佳环嘉(大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为此次担保额度的49%向康佳集团提供反担保。

会议授权康佳集团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香港康佳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香港康佳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香港康佳有限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会议决定康佳集团为香港康佳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0.22亿美元。此次增加的担保额度的期限为5年,用于香港康佳有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采购账期额度。

会议授权康佳集团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8-86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073,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9.3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325,33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0.7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63%。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了满足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康佳新材料公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康佳新材料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申请为康佳新材料公司提供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五年。此担保额度用于康佳新材料公司向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额度、开发贷额度、并购融资额度,办理融资租赁,向供应商申请采购账期额度等业务。康佳新材料的其他股东将为此次担保额度的49%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召开了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公司7名董事,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为了满足康佳环嘉(大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康佳环嘉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康佳环嘉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申请为康佳环嘉公司增加担保额度7亿元人民币,本公司为康佳环嘉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增加至12亿元。此次增加的担保额度的期限为5年,用于康佳环嘉公司向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额度、开发贷额度、并购融资额度,办理融资租赁,向供应商申请采购账期额度等业务。康佳环嘉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为此次担保额度的49%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召开了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公司7名董事,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康佳环嘉(大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3、为了满足香港康佳有限公司(下称“香康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香康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申请为香康公司增加担保额度0.22亿美元。此次增加的担保额度的期限为5年,用于香康公司向供应商申请采购账期额度。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召开了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公司7名董事,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港康佳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02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恒丰镇

法定代表人:朱新明

注册资本:27272.7273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种色泽凤凰石等装饰材料(开采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康佳新材料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新材料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51%的股权。

康佳新材料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和2018年9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二)康佳环嘉(大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康佳环嘉(大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6月6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镇棋盘村(赛纳再生资源市场内)

法定代表人:王治国

注册资本:1.8亿元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研发;废旧物资回收;普通货物仓储;道路普通货运;造纸原材料加工;聚酯纤维原材料加工(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物品);钢材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康佳环嘉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环嘉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51%的股权。

因康佳环嘉公司于2018年6月份成立,该公司2018年9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香港康佳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香港康佳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11/F CHINABEST INT′L CTR 8 KWAI ON RD KWAI CHUNG NT

注册资本:50万港元

经营范围:机电、电子产品进出口。

与本公司的关系:香康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产权及控制关系:香康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主要股东为本公司。

香康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和2018年9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了满足康佳新材料公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康佳新材料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拟为康佳新材料公司提供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五年。此担保额度用于康佳新材料公司向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额度、开发贷额度、并购融资额度,办理融资租赁,向供应商申请采购账期额度等业务。康佳新材料的其他股东将为此次担保额度的49%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2、为了满足康佳环嘉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康佳环嘉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拟为康佳环嘉公司增加担保额度7亿元人民币,本公司为康佳环嘉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增加至12亿元。此次增加的担保额度的期限为5年,用于康佳环嘉公司向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额度、开发贷额度、并购融资额度,办理融资租赁,向供应商申请采购账期额度等业务。康佳环嘉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为此次担保额度的49%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3、为了满足香康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香康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拟为香康公司增加担保额度0.22亿美元。此次增加的担保额度的期限为5年,用于香康公司向供应商申请采购账期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本公司将根据其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本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相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相关下属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拟为上述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上述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对其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将用于上述公司向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额度、开发贷额度、并购融资额度,办理融资租赁,向供应商申请采购账期额度等业务,公司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香康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为该公司提供担保,无需反担保。

康佳新材料公司、康佳环嘉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上述2家公司的51%股权。当本公司为上述2家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将为担保额度的49%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073,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9.3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325,33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0.7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63%。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8-84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