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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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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戚国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苗小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殷文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增长所致。

2.预付款项增加,主要系预付采购原物料款增加所致。

3.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主要系股权激励费用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主要系预付机器设备采购款减少所致。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增加,主要系经营规模扩大导致应付采购款项增加所致。

6.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主要系固定资产折旧时间性差异增加所致。

(二)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系应缴纳增值税增加使得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股权职工薪酬、差旅费增加所致,其中职工薪酬增加主要系股权激励费用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减少,主要系外币资产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5.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系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系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三)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动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净额减少所致。

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增加,主要系外币现金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依法转让、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转让,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该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8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春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4.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依法转让、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转让,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1.2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及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7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提请于2018年11月15日在江苏常州武进高新区凤翔路1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9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盛凯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股份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0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2018年10月30日,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中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三、本次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该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二)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1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拟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在该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业务,以上授信期限为一年,自公司与江南银行签订授信合同之日起计算。

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江南银行的审定结果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与授信相关的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次申请授信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股份公告编号:2018-042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

● 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相关风险提示:

● 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的风险;

● 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具体预案如下:

一、 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本次回购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依法转让、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转让,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1.2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及金额为准。

(六)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 回购股份的期限

1、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八)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九)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1、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0万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全部依法转让后,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2、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0万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则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为15,631.53万股,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三、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993,256,761.3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05,345,222.10元,资产负债率18.92%,流动资产835,914,169.58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04%、7.45%、7.18%。

根据公司当前业务发展及经营、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推进实施。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预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合法合规。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 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全部来自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和能力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回购预案不存在利益冲突及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控的行为。

六、 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 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存在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预案的风险。

2、 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03证券简称:快克股份公告编号:2018-043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常州武进高新区凤翔路1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15日

至2018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息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登记时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信函封面、传真资料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 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向本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二) 登记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至11月14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00和下午1:00至 5:00。

2、 以用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资料应当于2018年11月14日下午 5:00 之前送达。

(三) 登记地点

会议登记处地点:江苏常州市武进高新区凤翔路1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邮编:213164

联系电话:0519-86225668 传真:0519-86225611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个小时达到会场办理进场手续。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

联系人:殷文贤

电话 0519-86225668 传真:0519-86225611

邮箱:quickchina@quickchina.com.cn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203 公司简称:快克股份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