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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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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谢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健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君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筹划重大事项,派思股份股票(股票简称: 派思股份,股票代码:603318)已于2018年2月5日开市起停牌。江西正拓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拓能源”)全体股东经与派思股份及其他相关方论证和协商,该事项对派思股份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天睿新能源产业基金1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天睿1号基金”)、江西百富源新材料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西百富源”)及肖少贤、陈锡武、黄雨生、吴壮雄、严学锋等13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正拓能源100 %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6,900.00万元, 截至本报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最终完成。上市公司将尽快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及评估报告备案工作并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披露重组报告书等文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能否获得上述批准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月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已于2018年6月13日、2018年7月12日,2018年8月11日和2018年9月11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号、2018-057号、2018-063号、2018-070号和2018-072号)。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603318 公司简称:派思股份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