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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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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宋昌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昌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艳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原材料价格同期对比情况:

1、氧化铝:

2018年1-3季度与2017年1-3季度氧化铝价格走势对比情况如下图:

2018年1-3季度铝土矿、液碱等原材料价格较上年同期无大幅变动。在此前提下,2018年1-3季度氧化铝平均价格2,939元/吨,较上年同期氧化铝平均价格2,732元/吨同比上涨207元/吨,上升幅度为7.58%。

2、铝锭:

2018 年1-3季度与 2017年1-3季度铝锭价格对比情况如下图:

2018年1-3季度国内铝锭平均价格14,317元/吨,上年同期铝锭平均价格14,176元/吨,同比上涨141元/吨,上升幅度0.99%;2018年三季度单季度铝锭平均价格14,360.33元/吨,较2017年同期铝锭价格15,296.67元/吨,下降1,002.67元,下降比例6.55%。

另外,铝行业增速也呈下降趋势,10月,美国铝业以中国需求为由降低了对全球铝市场需求的预期,预计增速从4.25%-5.25%下调至3.75%-4.75%(数据来源:阿拉丁)。

今年前三季度,在当前国家金融、安全环保及国内外贸易等形势下,实体经济资金状况趋紧,下行压力逐步增大,投资增速下滑,工业和消费增长放缓。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遵循“创新驱动、高端制造、精深加工”的发展战略,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全力落实“创新增效年活动”,实现高质量、效益型发展,确保了报告期内业绩的稳定增长:

1、报告期内,公司对外创造性开拓市场,精准营销,因地制宜,细分国内外市场,实现差异化经营;对内持续改进生产工艺,强化过程控制及精益精细管理,夯实管理基础,持续提质、降本、增效,提升产品质量及产销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态势下实现了各环节满负荷生产,铝加工产品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0万吨。

2、报告期内,持续推进转型升级与结构调整,合理配置产能,优化产品结构,继续巩固铝包装罐料产品的市场地位,同时全力推进铝制新能源动力电池箔、汽车板、航空材料等高端产品的认证和增量,有效增加了高附加值产品的占比,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5.04%。

3、公司全产业链布局有效地保证了公司低成本优势,切实增强了抗风险能力,避免了报告期内因氧化铝、电解铝价格波动对公司整体业绩的消极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1: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18年9月30日较2017年12月31日减少97.99%,主要原因系公司持有的未平仓煤期货合约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注2: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018年9月30日较2017年12月31日增加45.68%,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新建项目投产,新产品投放市场,销量增加,导致合同期内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注3:公司预付款项2018年9月30日较2017年12月31日增加46.39%,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预付大宗原辅材料货款增加所致;

注4:公司其他流动资产2018年9月30日较2017年12月31日增加85.88%,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信用证保证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注5:公司长期待摊费用2018年9月30日较2017年12月31日增加63.20%,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长期摊销启动费、更新轧辊费用增加所致;

注6: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2018年9月30日较2017年12月31日增加136.96%,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预付的工程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注7:公司短期借款2018年9月30日较2017年12月31日增加68.05%,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注8:公司以公允价值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018年9月30日较2017年12月31日减少73.21%,主要原因系公司持有的未平仓铝期货合约、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注9:公司应付利息2018年9月30日较2017年12月31日减少77.80%,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已支付债券利息所致;

注10:公司长期借款2018年9月30日较2017年12月31日减少71.92%,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偿还项目借款所致;

注11:公司长期应付款2018年9月30日较2017年12月31日减少100%,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融资租赁款转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注12: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2018年9月30日较2017年12月31日减少98.18%,主要原因系公司煤期货合约持仓损益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

注13:公司其他综合收益2018年9月30日较2017年12月31日增加128.21%,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汇率变动导致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注14:公司研发费用2018年1-9月发生额较2017年1-9月增加143.40%,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新产品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注15:公司财务费用2018年1-9月发生额较2017年1-9月增加35.09%,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债券利息增加所致;

注16: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18年1-9月发生额较2017年1-9月减少58.31%,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持有的未平仓铝期货、煤期货合约、远期结售汇收益减少所致;

注17:公司投资收益2018年1-9月发生额较2017年1-9月减少75.85%,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已平仓的铝期货、煤期货合约、大宗商品衍生交易、远期结售汇业务收益减少所致;

注18:公司其他收益2018年1-9月发生额较2017年1-9月增加53.49%,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注19:公司营业外收入2018年1-9月发生额较2017年1-9月增加54.31%,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收到的设备赔偿金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情况

2017年9月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

2018年10月19日公司发布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配股发行正式启动。公司配股项目进展情况相关公告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并部分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后续公告的披露工作。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219 股票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8-063

债券代码:122479 债券简称:15南铝01

债券代码:122480 债券简称:15南铝02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上午9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18年10月20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程仁策先生主持,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以下五个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配股项目,以下专户仅用于本次配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1、账号:37804010010006543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

2、账号:630447554

开户行: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3、账号:14630078801600000159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

4、账号:160603681920002172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高新分理处

5、账号:22733740088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南山支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本次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修订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针对此项议案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19 股票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8-064

债券代码:122479 债券简称:15南铝01

债券代码:122480 债券简称:15南铝02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18年10月20日以书面、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培滨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针对《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19 股票简称:南山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8-065

债券代码:122479 债券简称:15南铝01

债券代码:122480 债券简称:15南铝02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修订通知》附件1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拟自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起按照《修订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原“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新增项目中列示;

(2)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作为“财务费用”项目下明细项目列示。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进行列报调整,为了提高信息在会计期间的可比性,提供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更加相关的比较数据,同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0219 公司简称:南山铝业

债券代码:122479 债券简称:15南铝01

债券代码:122480 债券简称:15南铝02

债券代码:143271 债券简称:17南铝债

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